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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五十二卷十叁頁雲:又此定異,差別多種。或有流轉還滅定異。謂順逆緣起。或有一切法定異。謂一切法,十二處攝,無過無增。或有領受定異。謂一切受,叁受所攝,無過無增。或有住定異。謂一切內分,乃至壽量,一切外分,經大劫住。或有形量定異。謂諸有情,于彼彼有色生處所受生身,形量決定,及諸外分,四大洲等,形量決定。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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