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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六十八卷二頁雲:問:何因緣故,正念、正定、說爲定蘊?答:二因緣故。一、由自性故。二、由所依故。由自性者:謂叁摩地。由所依者:四因緣故,念于此定,能作所依。一、系所緣故。謂于四念住,系攝其心。二、隨順定故。謂由此念,于守護根門,正知而住,順歡喜處,隨念作意中,能隨順定。叁、能斷蓋故。謂于各別不淨觀等,諸蓋對治作意中,能斷諸蓋。四、極多修習相作意故。謂遠離者,于止舉舍相,無間殷重加行中,能多修習。是故此念、爲定所依。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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