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心專注于一對象,而達于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爲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爲梵語sama^dhi(叁摩地、叁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爲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爲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爲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爲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禅、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爲禅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叁摩地,或稱叁昧。定與戒、慧同爲叁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爲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禅定(梵dhya^na ,禅那、靜慮)。
定之17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禅定、四禅二者皆稱定、叁昧。據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載,禅指四禅,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一)叁摩呬多,梵語sama^hita,譯爲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于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于散位。(二)叁摩地、叁昧,梵語sama^dhi,譯爲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于定、散,但僅限于有心位,而不通于無心,爲定之本體。(叁)叁摩缽底,梵語sama^patti,譯爲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于有心、無心二定,不通于散位,爲定之自相。(四)馱那演那,梵語dhya^na,譯爲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禅。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于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于色界之定,不通于無色定。(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cittaika^grata^,譯爲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于一對象之意,爲定之自性。(六)奢摩他,梵語s/amatha,譯爲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于有心之淨定。(七)現法樂住,梵語dr!s!t!a-dharma-sukha-viha^ra。謂修習禅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于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于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一)生得定,謂生于色界、無色界(俱爲定地),爲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二)修得定,謂生于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于色界定中,即稱爲生靜慮、定靜慮;于無色定中,則稱爲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爲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爲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禅、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爲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一)初靜慮,(二)第二靜慮,(叁)第叁靜慮,(四)第四靜慮。于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 以 上 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二)識無邊處定,舍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于無邊之識行。(叁)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舍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舍非想之行相,達于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准備階段;前者稱爲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爲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于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爲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爲叁種叁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爲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爲深細之精神作用。叁種叁摩地爲:(一)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叁摩地,即有覺有觀定。(二)中間定之無尋唯伺叁摩地,即無覺有觀定。(叁)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叁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叁定,或稱叁叁摩地、叁叁昧。
定之性質,分爲味定、淨定、無漏定等叁定,又稱叁等至。(一)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于前念(前刹那)淨定之定,位于八根本定與中間定。(二)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于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爲:(1)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2)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3)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4)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于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叁)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爲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系于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叁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爲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爲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爲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余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爲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叁十載,以奢摩他品爲止,意爲攝心凝住一處;以毗缽舍那品爲觀,意爲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系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一)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于境。(二)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叁)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于內境。(四)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五)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六)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七)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製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八)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九)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毗缽舍那品分四種慧行:(一)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二)最極思擇,謂于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叁)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四)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爲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爲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系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爲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爲無余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禅、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系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禅。然于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禅、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爲超定,或超等至、超越叁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爲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叁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一)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嗔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二)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叁)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四)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五)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舍等之相及修時。(六)解了加行,謂于了知止觀舉舍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舍等自在。(七)無厭足加行,謂于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八)不舍轭加行,謂不令心馳流于外境,而極力調柔之。(九)正加行,謂于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一)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二)蓋覆障,謂欲貪、嗔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叁)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汙。(四)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爲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于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衆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于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臺宗之四種叁昧,及禅宗之坐禅等,均是爲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爲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于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于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爲,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爲,欲界有六禅定,故依六禅定修起四善根。摩诃僧只部亦主張欲界有禅定,故四善根攝于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爲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衆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爲,定善乃是于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爲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叁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叁十四、卷叁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叁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叁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诃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
(術語)定止心于一境,不使散動,曰定。心性之作用也。有二類:一生得之散定,二修得之禅定。生得之散定者,欲界之有情亦生之,與心相應而起,專注于所對之境之作用也。俱舍論稱爲叁摩地,以之爲大地法之一,唯識論譯爲定,以之爲五別境之一。修得之禅定者,爲色界無色界心地之作用,必勤行修習而得之者也。如叁學中之定學,六度中之禅定波羅蜜,即指修得之禅定。梵名叁摩地Sam&amacron;dhi,譯言定,或等。等持者,平等保持心性之義也。是爲散定唯有心也。又有等至等引之二。
心住于一境而不散亂。 - 陳義孝編
成唯識論五卷十九頁雲:雲何爲定?于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爲性。智依爲業。謂觀德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專注不散;依斯便有決擇智生。心專注言,顯所欲住,卽便能住。非唯一境。不爾;見道曆觀諸谛,前後境別,應無等持。若不系心專注境位;便無定起。故非遍行。有說:爾時亦有定起。但相微隱。應說誠言。若定能令心等和合,同趣一境,故是遍行;理亦不然。是觸用故。若謂此定,令剎那頃心不易緣;故遍行攝。亦不應理。一剎那心,自于所緣,無易義故。若言由定,心取所緣,故遍行攝;彼亦非理。作意令心取所緣故。有說:此定體卽是心。經說爲心學,心一境性故。彼非誠證。依定攝心,令心一境,說彼言故。根力覺支道支等攝,如念慧等,非卽心故。
二解 品類足論一卷叁頁雲:定雲何?謂心一境性。
叁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六頁雲:定雲何?謂令心住、等住、安住、近住、堅住、不亂不散、攝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爲定。
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六頁雲:定,謂令心專注一境;卽是製如猿猴心,惟于一境而轉義。 - 朱芾煌
七種定名 略。
小乘二種禅 共(世間禅)、不共。
世間禅 十二門禅。
十二門禅 四根本、四無量、四無色。
四根本禅 初、二、叁、四。
四無量心 慈、悲、喜、舍。
四無色 空、識、無所、非想。
六行觀 厭苦、乃至忻出。
小乘不共禅 亦世間亦出世間、出世間。
亦世間亦出世間禅 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觀。
出世間禅 觀、煉、薰、修。
觀禅二種 壞法、不壞法。
壞法禅 九想、八念、十想。
不壞法禅 八背舍、八勝處、十一切處。
六妙門 數、隨、止、觀、還、淨。
十六特勝 知息入、乃至觀棄舍。
通明觀 觀息、色、心、叁事俱無。
九想 胖脹、乃至燒。
八念 念佛、乃至念死。
十想 無常、乃至盡。
八背舍 內有色相外觀色、乃至無所有處。
八勝處 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乃至白勝處。
十一切處 青、乃至識。
九次第定 初禅、乃至滅受想。
師子奮迅叁昧 略。
超越叁昧 略。
大乘共不共禅 略。
九種大禅 自性禅、乃至清淨淨禅。
自性禅 略。
一切禅 善法樂住等叁。
難禅 第一二叁。
一切門禅 有覺有觀等四。
善人禅 不味著等五。
一切行禅 善禅、乃至現法樂住第一義禅十叁。
除惱禅 咒術所依、乃至等作等八。
此世他世樂禅 神足變現調伏衆生、乃至暫息惡報放光明九。
清淨淨禅 世間清淨、乃至煩惱智障斷清淨十。
一行叁昧 略。
叁叁昧 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觀。
四種叁昧 坐、行、半、非。
五種叁昧 地、水、風、金沙、金剛輪。
十喻叁昧 幻、乃至化。
十種叁昧 普光明、乃至無礙輪等十。
百八叁昧 首楞嚴、乃至離著虛空不染。
阿字月輪觀 略。
月輪觀之五種叁昧 刹那心、流注心、甜美心、摧散心、明鏡心。
五相成身觀 通達菩提心、乃至佛身圓滿。
五字嚴身觀 略。
坐禅 略。
結跏 全、半。
全結跏 吉祥、降魔。 - 明·楊卓
注意力的集中,音譯爲「叁昧、叁摩地、叁摩提」,另譯義爲「等持」,即「平等持心,不惛沈,不掉舉,心保持平衡、甯靜、專注于一境」。初禅(色界)以上者稱爲「根本定」,欲界定稱爲「未到地定」。 - 莊春江居士編
心住一境而不散亂。
- 梵心居士編
已脫離欲界定,初現色界定之尋、伺、喜、樂等禅支,心呈安止之境界,,稱爲安定。相當于有部之根本定。解脫道論卷二(大叁二·四○七中):“複次,定有二種:外定、安定。彼彼定初分,此謂外定;性除無間,此謂安定。”(參閱“根本定”4134)
定,收攝散亂之心而歸于凝然不動之狀態。色界、無色界各有四定,故稱爲八定。即:(一)初禅天定,謂人于欲界中修習禅定之時,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如雲如影。又覺遍身毛孔,氣息悉皆出入,入無積聚,出無分散,稱爲初禅天定。(二)二禅天定,謂既得初禅天定已,心厭初禅,覺觀動散,因攝心在定,澹然澄靜,覺觀即滅。乃發勝定之喜,如人從暗室中出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稱爲二禅天定。(叁)叁禅天定,謂既得二禅天定已,而又厭二禅。喜心湧動,定不堅固,因攝心谛觀,喜心即謝,于是泯然入定,綿綿之樂從內心發。樂法增長,遍滿身中,于世間樂最爲第一,稱爲叁禅天定。(四)四禅天定,謂既得叁禅天定已,又覺叁禅樂法擾心,令心不清淨,遂生厭離,加功不止。即得安隱,出入息斷,空明寂靜,如明鏡離垢,淨水無波,湛然而照,萬象皆現,絕諸妄想,正念堅固,稱爲四禅天定。(五)空處天定,空,即虛空。既得四禅天定已,猶厭身心系縛,不得自在,乃轉加功力,觀察己身猶如羅縠,內外通徹,一心念空,唯見虛空,無諸色相,其心明淨,無礙自在,如飛鳥出籠,自由自在,稱爲空處天定。(六)識處天定,識,即心之意。謂既得空處天定已,即以識心遍緣虛空;而虛空無邊,以無邊故,定心複散,于是即舍虛空,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現在過去未來之識悉現定中,與定相應,心不分散。此定安隱,清淨寂靜,稱爲識處天定。(七)無所有處天定,謂離上空處識處,故稱無所有處。得識處天定已,以心緣現在過去未來叁世之識,無量無邊,能壞于定,惟有無心識處,心無依倚,乃爲安隱。于是即舍識處,專系心于無所有處,精勤不懈,一心內淨,怡然寂靜,諸想不起,稱爲無所有處天定。(八)非想非非想處天定,謂前識處爲有想,無所有處爲無想。至此,則舍前有想,名非想;舍前無想,名非非想。蓋此天既得無所有處天定已,又知此處如癡如醉,如眠如暗,以無明覆蔽,無所覺了,無可愛樂,于是一心專精,即于非有非無,常念不舍,則無所有處定,便自謝滅,加功不已,忽然真實定發,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清淨無爲,叁界定相,無有過者,稱爲非想非非想處天定。[俱舍論卷二十八、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七]
(術語)色界之四禅定與無色界之四空定也。四禅定者,第一初禅定(新譯雲初靜慮次下同),得生于初禅天之禅定也,此定具尋與伺之二心所,喜與樂之二受。第二第二禅定,得第二禅天生果之禅定也,此定無尋伺,但有喜樂之二受。第叁第叁禅定,得第叁禅天生果之禅定也,此定但有樂受。第四第四禅定,得第四禅天生果之禅定也。此定離尋伺喜樂,最爲寂靜。四空定者,第一空無邊處定,可生無色界空無邊處之禅定也。此乃作空爲無邊解,破一切色相之禅定,故名無邊。第二識無邊處定,可生無色界識無邊處之禅定也。此乃作識爲無邊解,破第一空無邊能觀心相之禅定,故名識無邊。第叁無所有處定,可生無色界無所有處之禅定也。此乃作所觀能觀皆爲無所有解之禅定,故名無所有。第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可生無色界有頂天即非想非非想處之禅定也,此禅定極爲寂靜,心想雖有如無,故名非想非非想。見俱舍論二十八。
[出禅波羅蜜] 定即攝散歸靜之義。色界無色界。各有四定。故雲八定也。一初禅天定謂人于欲界中。修習禅定之時。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如雲如影。又覺遍身毛孔。氣息悉皆出入。入無積潔聚。出無分散。是名初禅天定。二二禅天定謂既得初禅天定已。心厭初禅。覺觀動散。因攝心在定。澹然澄靜。覺觀即滅。乃發勝定之喜。如人從暗室中。出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是名二禅天定。(覺觀者初心在緣曰覺。細心分別禅味曰觀。)叁叁禅天定謂既得二禅天定已。而又厭二禅。喜心湧動。定不 - 明·一如等 撰
指色界的四禅定與無色界的四空定。四禅定是初禅定、二禅定、叁禅定、四禅定;四空定是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 - 陳義孝編
禅波羅密雲八定:定即攝散歸靜之義,色界無色界各有四定,故雲八定也。
一、初禅天定 謂人欲界中修習禅定之時,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如雲如影。又覺遍身毛孔氣息,悉皆出入,入無積聚,出無分散,是名初禅天定。
二、二禅天定 謂既得初禅天定已,心厭初禅,覺觀動散。因攝心在定,澹然澄靜,覺觀即滅,乃發勝定之喜,如人從暗室中出,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是名二禅天定。(覺觀者初心在緣曰覺,細心分別禅味曰觀。)
叁、叁禅天定 謂既得二禅天定已,而又厭二禅喜心湧動,定不堅固。因攝心谛觀,喜心即謝,于是泥然入定,綿綿之樂,從內心發,樂法增長,遍滿身中,于世間樂,最爲第一,是名叁禅天定。
四、四禅天定 謂既得叁禅天定已,又覺叁禅樂法擾心,令不清淨,一心厭離,加功不止。即得安隱,出入息斷,空明寂靜,如明鏡離垢,淨水無波,湛然而照,萬象皆現,絕諸妄想,正念堅固,是名四禅天定。
五、空處天定 空即虛空也。謂既得四禅天定已,猶厭身色系縛,不得自在。乃轉加功力,觀察己身,猶如羅谷,內外通徹,一心念空,惟見虛空,無諸色相,其心明淨,無礙自在,如鳥出籠,飛騰自若,是名空處天定。
六、識處天定 識即心也,謂既得空處天定已,即以識心,遍緣虛空,而虛空無邊,以無邊故,定心複散。于是即舍虛空,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現在過去未來之識,悉現定中,與定相應,心不分散,此定安隱,清淨寂靜,是名識處天定。
七、無所有處天定 謂離上空處識處,故名無所有處,得識處天定已,以心緣現在過去未來之識,無量無邊,能壞于定。惟有無心識處,心無依倚,乃爲安隱。于是即舍識處,專系心于無所有處,精勤不懈,一心內淨,怡然寂靜,諸想不起,是名無所有處天定。
八、非想非非想處天定 謂前識處是有想,無所有處是無想,至此則舍前有想名非想,舍前無想名非非想。蓋此天既得無所有處天定已,又知此處如癡如醉,如眠如暗,以無明覆蔽,無所覺了,無可愛樂。于是一心專精,即于非有非無,常念不舍,則無所有處定,便自謝滅。加功不已,忽然真實定發,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清淨無爲,叁界定相,無有過者,是名非想非非想處天定。 - 明·楊卓
色界的四禅定與無色界的四空是,合稱爲八定。
四禅定是初定、二禅定、叁禅定、四禅定;
四空是空無邊處定、識無過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
- 梵心居士編
(術語)梵語阿鞞跋致Avaivartik&amacron;,譯言不退轉,又翻必定。不退轉大道,必定入于涅槃之位也。大智度論九十叁曰:“阿鞞跋致即是必定。”十住毗婆沙論易行品曰:“人能念是佛無量力功德即時入必定。”
比喻定如牆壁,故稱壁定。定如壁,惡覺如風,壁定堅固,則惡覺之風(指衰、利、毀、譽、稱、譏、苦、樂八風)不能侵入。摩诃止觀卷五上(大四六·五八上):“止是壁定,八風惡覺所不能入。”[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
(譬喻)惡覺譬如風,定譬如壁,壁定堅固,則覺風不能入也。止觀五曰:“止是壁定,八風惡覺,所不能入。”同輔行曰:“壁定者室有四壁,則八風不入。”
(一)梵語aniyata。又作不定法、二不定(梵dva^v -aniyatau )。爲比丘受持具足戒之部分。不定,謂實犯與否及所犯何戒猶未審明之義。有屏處不定戒、露處不定戒二種。(一)屏處不定戒,比丘于屏處(不能見聞之處)、覆處、障處等可作淫事之處,與女子獨處共坐,或說非法語。(二)露處不定戒,比丘與女子于露現處共坐,說淫欲粗惡等語。此二不定戒在五篇及六聚中,與百衆學、七滅诤等共攝于突吉羅。[四分律含注戒本卷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叁上、行事鈔資持記(會本)卷十九]
(二)不定地法之略稱。不定地法乃俱舍宗所立心所六類之一。即指尋、伺、睡眠、惡作、貪、嗔、慢、疑等八心所。(參閱“不定地法”973)
(叁)因明用語。指因明似因十四過中之六不定過。即共不定、不共不定、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不定、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不定、俱品一分轉不定、相違決定不定等諸過。(參閱“六不定過”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