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
瑜伽五十四卷九页云:如是一切色蕴所摄色中,九种是实物有。触所摄中,四大种是实物有。当知所余唯是假有。堕法处色,亦有二种。谓实有,假有。若有威德定所行境,犹如变化;彼果彼境及彼相应识等境色,是实物有。若律仪色,不律仪色;皆是假有。 - 朱芾煌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关于菩提下联系我们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