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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中邊論中卷十六頁雲:菩薩二乘所修對治、有差別相,雲何應知?頌曰:菩薩所修習,由所緣作意,證得殊勝故;與二乘差別。論曰:聲聞獨覺,以自相續身等爲境,而修對治。菩薩通以自他相續身等爲境,而修對治。聲聞獨覺,于身等境,以無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若諸菩薩、于身等境,以無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聲聞獨覺、修念住等,但爲身等速得離系。若諸菩薩修念住等,不爲身等離不離系;但爲證得無住涅盤。菩薩與二乘所修對治、由此叁緣故、而有差別。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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