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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揚五卷八頁雲:差別建立者:或立一受。如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或立二受。謂身受,及心受。或立叁受。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或立四受。謂欲系、色系、無色系、及不系受。或立五受。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或立六受。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或立十八受。謂十八意近行。六喜近行,六憂近行,六舍近行。或立叁十六受。謂六依躭嗜喜,六依出離喜。如喜、憂、舍、亦爾。或立一百八受。謂叁十六受,各依叁世。或開無量受。如其所受,起無數受。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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