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
成唯識論五卷十叁頁雲:心于所緣,唯取總相。心所于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模填彩。故瑜伽說:識能了別事之總相。作意、了此所未了相。卽諸心所所取別相。觸能了此可意等相。受能了此攝受等相。想能了此言說因相。思能了此正因等相。故作意等名心所法。此表心所亦緣總相。余處複說欲亦能了可樂事相。勝解亦了決定事相。念亦能了串習事相。定慧亦了德失等相。由此于境起善染等諸心所法,皆于所緣,兼取別相。 - 朱芾煌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