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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阿賴耶識第五證也。瑜伽五十一卷叁頁雲:何故若無諸識俱轉;業用差別、不應道理?謂若略說有四種業。一、了別器業,二、了別依業,叁、了別我業,四、了別境業。此諸了別、剎那剎那、俱轉可得。是故一識、于一剎那,有如是等業用差別,不應道理。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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