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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集論十叁卷十六頁雲:五相差別者:謂清淨等五相差別。一、清淨差別。謂永斷一切煩惱,並習氣故。二、圓淨差別。謂遍修治佛淨土故。叁、身差別。謂法身圓滿故。四、受用差別。謂一切時,處大集會,與諸菩薩受用種種大法樂故。五、業差別。謂隨其所應,起種種變化,遍于十方無量無邊諸世界中,作諸佛事故。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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