嗔又作嗔恚、嗔怒,爲叁毒之一,十煩惱之一,系指對有情怨恨之精神作用。嗔心所,爲心所有法的根本煩惱之一。《成唯識論》曰:“雲何爲嗔,于苦、苦具,憎恚爲性,能障無嗔,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爲業,謂嗔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苦即叁苦——苦苦、壞苦、行苦,苦具是造成叁苦之因。嗔是對叁苦及造成叁苦之因生恚恨心,能令身心惱熱,對家人眷屬,一切衆生,輕則诟罵,重則損害他命,甚至于伐城伐國,喋血千裏,莫不由嗔心而起。
嗔恚心由我執而起,一切以自我爲中心,凡是違逆我意者,我即拂然不悅,進而忿恨惱怒,暴跳如雷。語雲:甯起貪見如須彌山,無起嗔恚如芥子許。因爲貪中含有愛(貪染之愛),而嗔中含著破壞的成分。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