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
此爲心所有法中的別境心所之一。定的梵語叁摩地,譯曰正定,《成唯識論》曰:“于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爲性,智依爲業。”令心專注是心力恒時凝聚,不隨所緣流散,故心力專注是其自性,由心定之故,明智即生,此即其業用。散亂之心,不能生定,亦無所依之智。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