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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所 慚心所 谄心所 嗔心所 癡心所 觸心所 定心所 忿心所 覆心所 害心所 恨心所 悔心所 慧心所 嫉心所 憍心所 诳心所 愧心所 慢心所 眠心所 惱心所 念心所 悭心所 善心所 受心所 思心所 貪心所 想心所 心所法 心心所 信心所 尋心所 疑心所 欲心所 遍行心所 別境心所 不定心所 不害心所 不信心所 掉舉心所 惡見心所 發心所緣 煩惱心所 放逸心所 非心所法 惛沈心所 精進心所 六位心所 輕安心所 散亂心所 善位心所 勝解心所 失念心所 無慚心所 無嗔心所 無癡心所 無愧心所 無貪心所 懈怠心所 心所等法 心所俱起 心所實有 心所有法 心所緣生 心王心所 心心所品 行舍心所 增上心所 作意心所 不放逸心所 不正知心所 隨煩惱心所 五遍行心所 五十一心所 心所有六位 六識相應心所 小隨煩惱心所 心所與心相應 五遍行心所作業 心所有事勝決擇 心心所名義差別 別境心所起一或多 末那心所何地所系 上界心所幾定俱生 心所離心有別自體 心王心所了相差別 心心所法必有二分 心心所法各有叁分 心心所法應有四分 心心所法由四緣生 心心所法于叁事定 心與心所必定俱生 心與心所取相差別 信等心所八識有無 信等心所何受何應 意不與善心所相應 欲界心所幾定俱生 諸心心所有叁所依 諸心心所有衆多名 十一善心所假實分別 無明別有一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依四一切生 以四一切辯五位心所 六識總與六位心所相應 末那心所有覆無記所攝 意不與四不定心所相應 意不與五別境心所相應 叁種自性皆不離心心所法 阿賴耶識不能變似心心所等 十煩惱與別境心所幾互相應 阿賴耶識不與別境等心所相應 阿賴耶識恒與五遍行心所相應 十一善心所十遍善心輕安不遍 信等心所與別境心所皆得相應 意于未轉依位與十八心所相應 意于已轉依位與二十一心所相應 阿賴耶識與轉識相應善等心所俱轉轉相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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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詞典 【1】心所

  梵語caitta,  caitasika,巴利語cetasika。又作心數、心所有法、心所法、心數法。從屬于心王。乃五位之一。與心相應而同時存在,爲種種複雜之精神作用。以從屬于心,故對心所而言,心謂“心王”。心王與心所之間,有所謂五義平等(所依平等、所緣平等、行相平等、時平等、事平等)之相應關系,故心所又稱相應法、心相應法。離此心王,是否別有心所之體,對此,有部主張別體說,其他諸派另有多種異說。

  有關心所之數及其分類之方法,有種種說法。小乘俱舍論立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叁摩地等十大地法(相應于一切心之心所);信、不放逸、輕安、舍、慚、愧、無貪、無嗔、不害、勤等十大善地法(相應于一切善心之心所);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等六大煩惱地法(指一切汙染心而言,即與不善心、有覆無記心共通而相應之心所);無慚、無愧等二大不善地法(僅相應于一切不善心之心所);忿、覆、悭、嫉、惱、害、恨、谄、诳、憍等十小煩惱地法(與無明相應,而不能同時起兩種以上之心所);惡作、睡眠、尋、伺、貪、嗔、慢、疑等不定地法(上五類以外之心所);總共六位,計立四十六心所。此外,如正法念處經卷叁十叁,就上述大善地法中,以無癡取代無嗔;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則列舉七類心所,即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大有覆無記地法、大無覆無記地法等,而列舉四十九心所。

  大乘成唯識論中,則將心所分爲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六位。對此而立四種一切義;即一切性(共通于善、惡、無記叁性而起)、一切地(共通于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叁地而起)、一切時(無始以來,恒常相續)、一切俱(一切心所同時而生)等四種。大體而言,遍行之心所具足四種一切義;別境之心所具足性、地二種一切義;善僅有地之一切義;不定僅有性之一切義;煩惱、隨煩惱則不具足任何之一切義。

  遍行乃作意、觸、受、想、思;別境乃欲、勝解、念、定、慧;分別稱爲五遍行與五別境,合之則相當于十大地法。善有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勤、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十一;煩惱有貪、嗔、癡、慢、疑、惡見等六;隨煩惱有忿、恨、覆、惱、嫉、悭、诳、谄、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等二十;不定僅有悔(惡作)、睡眠、尋、伺等四不定。以上所立五十一心所之中,隨煩惱複分叁種:最初之十者(忿至憍者)乃個別而起,故稱小隨煩惱(小隨惑)。其次之二者(無慚、無愧),乃普遍于一切不善心而起,故稱中隨煩惱(中隨惑)。最後之八者(掉舉至不正知者),普遍于一切不善心與有覆無記心而起,故稱大隨煩惱(大隨惑)。又瑜伽師地論卷一于上列二十隨煩惱外,別說邪欲、邪勝解,總成五十叁法;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則將根本煩惱中之惡見,開立爲身見等五種,故共立五十五法。[品類足論卷一、俱舍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十、界身足論卷上、成實論卷五、成唯識論卷五、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叁下](參閱“心心所”1397、“心王”1398)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2】心所

  (術語)心所有法之略。爲心王之所有,而有貪嗔等別作用之心法也。小乘俱舍有四十四法。大乘唯識有五十一法。見五位條。

佛學常見辭彙 【3】心所

  心所有法的簡稱,也就是爲心所有的各種思想現象,共有五十一法,即遍行五,別境五,善心所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茲列表說明如下:
  ┌遍行(觸、作意、受、想、思)────────────────五┐  
  │別境(欲、勝解、念、定、慧)─── - 陳義孝編

法相辭典 【4】心所

成唯識論五卷十叁頁雲: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系屬于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
二解  辯中邊論上卷四頁雲:此諸識中,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推諸識,此叁助心,故名心所。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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