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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揚十九卷十七頁雲:論曰:當知身等各有叁種差別。身叁種者:或有身分、自性不淨。如身內分。或有身分、相似清淨。如身皮分。或有身分、變壞不淨。如命終已,青瘀等身分。受有叁種者:所謂苦、樂、不苦不樂。心有叁種者:謂樂等受相應。法有叁種者:謂黑、白、雜。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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