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心之相狀。有心內相與心外相之別。心之本性清淨平等,稱爲心內相。心隨諸緣而生種種對境,稱爲心外相。[維摩經卷中]
(二)心之本來面目。[維摩經卷中]
(叁)心之行相。即指見分。[圓覺經]
(四)肉團心。即心髒之形狀。
(術語)心之行相。即見分也。又爲肉團心。即心髒之相貌。圓覺經曰:“妄認四大爲自身相,六塵緣影爲自心相,譬如彼病目者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往生要集十本曰:“如來心相如紅蓮華。”
1.心的行相。2.心髒的相貌。 - 陳義孝編
瑜伽七十七卷叁頁雲:雲何心相?善男子!謂叁摩地所行有分別影像;毗缽舍那所緣。 - 朱芾煌
瑜伽十一卷二十頁雲:雲何自心相?謂有苾刍、先爲煩惱染汙心故;便于自心極善取相。如是如是,心有染汙;或無染汙。由此方便,心處沈等;由此方便,不處沈等。言沈等者,謂沈等四。乃至令心礙著之相。或複于彼被染汙心。 - 朱芾煌
謂心之內外二相。(一)心內相者,心之本性清淨平等之相。(二)心外相者,心隨諸緣而生種種對境之相。
(名數)一、心內相,心之本性清淨平等也。二、心外相,心隨諸緣生種種之對境也。
[出占察經] 一心內相謂心體本相。如如不異。清淨圓滿。障無礙。微密難見。遍一切處。是名心內相。二心外相謂心隨有所念。種種境界皆悉現前。是名心外相。 - 明·一如等 撰
心內相和心外相。心內相是指心的本性,清淨平等;心外相是指心隨諸緣,而生種種的對境。 - 陳義孝編
瑜伽九十七卷二十五頁雲:複次有諸苾刍,于諸念住,勤修加行,毗缽舍那以爲依止,于奢摩他,樂修觀行。彼卽應于內奢摩他所攝自心,取如是相。謂我今者,何所思惟,雲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受心,爲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之所惱亂。複我今者,何所思惟,雲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受心,不爲彼法之所惱亂。若彼苾刍,不取如是自心相貌,但自了知此隨煩惱染汙心已;便于外緣取淨妙相。由是爲因,雖能暫時除遣現在現前隨惑;然于後時,若複如前攝心內聚;還爲如是隨惑所惱,不得靜定。如先不取自心相故,由是因緣,爲隨煩惱,數數擾亂。又不能得所欣求義。複爲憂愁之所損惱。又經長時,不能獲得內心寂止。不能獲得依奢摩他毗缽舍那爲先,清淨增上第一正念正知。由不獲得內心寂止故;不能得四增上心現法樂住。由不獲得增上第一正念正智故;不能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盤。與上相違,應知卽是一切白品。乃至獲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盤。 - 朱芾煌
抓住(把握住)自己修定或修觀的所緣(專注的對象)。 - 莊春江居士編
品類足論六卷四頁雲:心相應法雲何?謂心所法。此複雲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 - 朱芾煌
指一切之心所法。心所法與心王同時起作用,故稱心(王)相應;以其系有爲法,故稱行。[尊婆須蜜集論卷一]
(術語)謂一切之心所法也。是與心王相應俱起,故曰心相應。是有爲法,故曰行。
與心王相應而起行之法,即心所有法,簡稱心所。 - 陳義孝編
心所有法的異名,心所有法五十一種,分爲六位,它與心王相應俱起,從屬于心,故曰心相應行。稱爲行者,以其是有爲法,變動不居,故曰行。 - 于淩波居士著
佛教中“心印”,原指佛心印,系語言文字所無法表達之佛陀自內證之心地。昔時,佛陀于靈山會上,手拈一花,于八萬大衆之中,唯有摩诃迦葉一人獨會其意,乃破顔微笑。此一“拈花微笑”之故事乃成爲師徒之間兩相契合之典型代表;于禅宗,曆代祖師之相傳亦多強調超越語言文字之教外別傳,此種師徒相契、以心傳心之情形,稱爲傳心印、心印,後亦稱心心相印。然今所用“心心相印”一語,僅系套用佛家“心印”二字,訛轉其意爲男女情意相投、心靈彼此感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傳法正宗記卷一、聯燈會要卷一]
心者,佛心;印者,印可、印定。謂不立文字,不依言語,直以心印心,故曰“心印”。以此佛的心直印于衆生之心,謂之以心傳心,以心印心。意在開示迷途,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祖庭事苑》卷八:“心印者,達摩西來,不立文字,單傳心印,直指人心,見性成佛。”《黃檗禅師傳心法要》卷上:“自如來付法迦葉以來,以心印心,心心不異……若能契悟者,便至佛地矣。”《金石萃編·圭峰定慧禅師碑》:“但心心相印,印印相契,使自證知光明受用而已。”後多用以指彼此思想感情完全投合,如清·袁枚《小倉山房尺牍》第一五五首:“路隔千裏,不約而同,真可謂文章有神,心心相印矣。”又指彼此會意,如《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九回:“撫臺看了,彼此心心相印,斷無駁回之理。”(禹振聲)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