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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八十二卷一页云:五因者:谓佛世尊所说正法,有因缘,有出离,有依趣,有勇猛,有神变。如是诸句,如摄异门分,当广分别。复有五因。谓我当闻所未闻。我当闻已研究。我当除断疑网。我当弃背诸见。我当以慧通达一切甚深句义。诸佛世尊,说此五种,显闻思修三所成慧清净方便。谓初二种、显闻所成慧,次二种、显思所成慧,后一种、显修所成慧。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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