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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八十二卷二页云:八因者:一、佛法易得;乃至为旃荼罗等而开示故。二、易可修学。行、住、坐、卧、皆得修故。三、引发义利。谓能引发增上生果,决定胜果故。四、初善故。五、中善故。六、后善故。七、感现乐果故。八、引后乐果故。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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