慚(梵hri^ )與愧(梵apatra^pya )之並稱。心所之名。爲說一切有部大善地法之一,法相宗善法之一。即羞恥過罪之精神作用。又作有慚有愧。爲“無慚無愧”之對稱。俱舍論卷四對慚、愧舉出二釋,第一釋謂崇敬諸功德及有德者之心爲“慚”,怖罪之心爲“愧”;第二釋爲有余師之說,謂自省所造之罪惡而感羞恥之心爲“慚”,以自己所造之罪面對他人時引以爲恥之心爲“愧”,此說即以慚、愧皆爲羞恥之心,但由對自己與對他人而分別爲二。又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九載,“慚”即自己不造罪,“愧”爲不教他人造罪;“慚”爲在自心中感覺羞恥,“愧”爲自己之罪向他人披露而感覺羞恥;“慚”爲對人之羞恥心,“愧”爲對天之羞恥心。此說相當于俱舍論之第二釋。成唯識論卷六則並取俱舍論之二釋,認爲“慚”爲先尊重自身,而後崇重賢者與聖者,並崇重法;“愧”系由世間之力,即由于他人之譏謗或律法之製裁,而輕拒暴惡。即主張羞恥爲慚、愧二者之通相,崇善與拒惡則分別爲慚、愧之別相。
相對于慚、愧者,不敬諸功德與有德者,或不自省自造之罪惡而感到羞恥等,此種皆稱無慚(梵a^hri^kya )。又無怖罪之心,或于自造之罪對他人不以爲恥,則稱無愧(梵anapatra^pya )。慚與愧二者能使一切諸行光潔,故稱之爲二種白法。[佛遺教經、本事經卷四、大毗婆沙論卷叁十五、雜阿毗昙心論卷二、顯揚聖教論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順正理論卷十一、俱舍論光記卷二十]
慚與愧。慚是對自己德學淺陋,常懷慚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惡受人譏評,生愧心而止惡。 - 陳義孝編
瑜伽四十四卷十六頁雲:雲何名爲菩薩慚愧?當知慚愧、略有二種。一者、自性。二者、依處。言自性者,謂諸菩薩、于罪現行,能正覺知我爲非法;內生羞恥。是名爲慚。卽于其中,能正覺知于他敬畏,外生羞恥;是名爲愧。菩薩羞恥、本性猛利,況複修習。如是應知名爲菩薩慚愧自性。言依處者略有四種。若諸菩薩、于所應作,不隨建立;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一依處。若諸菩薩、于不應作,隨順建立;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二依處。若諸菩薩、于覆已惡,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叁依處。若諸菩薩、于自所生惡作有依、隨逐不舍,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四依處。如是應知名爲菩薩慚愧依處。
二解 大毗婆沙論叁十五卷叁頁雲:慚愧何差別?答:于自在者有怖畏轉,是慚;于諸罪中、深見怖畏,是愧。如是差別。問:何故複作此論?答:阿毗達磨說此二法、展轉相應,其相相似;今欲分別慚愧二種姓相差別,故作此論。謂于自在者有怖畏轉,是慚;于諸罪中、深見怖畏,是愧。複次有所恭敬,是慚;有所怖畏,是愧。如是次第、與前所說無慚無愧差別相違,應隨廣說。 - 朱芾煌
「恥于自己之惡」謂之「慚」,「羞于自己善之不足」謂之「愧」。(同義詞「有慚有愧」、「有慚.有愧」、「可慚可愧」) - 莊春江居士編
如慚愧中說。 - 朱芾煌
如慚愧中說。 - 朱芾煌
如慚愧中說。 - 朱芾煌
(術語)袈裟之總名。慚愧之德,能防衆惡,如衣服。寶積經九十叁曰:“須衣爲得無上慚愧衣故。”維摩經佛道品曰:“慚愧之上服。”注“肇曰:慚愧障衆惡,法身之上服。”
袈裟的總稱。 - 陳義孝編
即袈裟,亦稱解脫衣,福田衣。
- 梵心居士編
如慚愧中說。 - 朱芾煌
成唯識論六卷二頁雲: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爲體。若執羞恥爲二別相;應慚與愧、體無差別。則此二法、定不相應。非受想等有此義故。若待自他、立二別者;應非實有。便違聖教。若許慚愧實而別起;複違論說十遍善心。崇重、輕拒、若二別相;所緣有異,應不俱生。二失既同;何乃偏責?誰言二法所緣有異。不爾;如何?善心起時,隨緣何境,皆有崇重善、及輕拒惡義。故慚與愧、俱遍善心。所緣無別。豈不我說亦有此義?汝執慚愧、自相既同;何理能遮前所設難。然聖教說顧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間、名他。或卽此中崇拒善惡,于己益損,名自他故。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