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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詞典在線查詢

共在8本字典中找到 62 條與「意識」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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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詞典 【1】意識

(一)梵語mano-vijn~a^na。六識(或八識、九識)中之第六識。在西洋哲學中視之爲“能把握客觀對象之心機能”。廣義言之,即吾人所有諸種經驗,從原始之感覺至高度之思考均包括在內。凡能統攝多種經驗內容之作用,皆稱爲意識。至于意識與物質之關系,乃哲學上之核心問題,觀念論(唯心論)否定物質之獨立性,視意識(思考、精神)爲一切之根源;反之,唯物論視意識爲物質(存在、自然)之産物。佛教則將精神分爲叁:(一)心(梵citta  ,集起),即精神之主體。(二)意(梵manas  ,思量)。(叁)識(梵vijn~a^na  ,了別),即精神之作用。意識所附帶微細之精神作用(心所),雖有各種類別,但與心、意、識能完全把握對象之綜合性精神作用(心王)仍有其區別。狹義而言,意識即指六識或八識中之第六識。意識與物質界、現象界之關系,在大乘佛教,以唯識宗爲典型代表,特別強調物質界爲意識所現,此即佛教所謂之唯心論,而非存在論立場所謂之唯心論,乃系自實踐論立場來強調心之整體性,不主張心和意識爲唯一之存在。故知佛教所謂之心,並無實體可得(無自性),此爲佛教教義之根本原理。

  蓋依唯識宗之說,眼、耳、鼻、舌、身等前五識各緣色、聲、香、味、觸等五種對境,然此五識僅由單純的感覺作用來攀緣外境,而不具有認識、分別對境之作用;第六意識始具有認識、分別現象界所有事物之作用,故又稱分別事識;乃前五識共同所依據者,故又稱意地。五識即須與此第六識共同俱起,方能了別對境。又以五識僅能各緣自境,故又稱各別境識;意識則能遍緣一切境,舉凡對內對外之境,不論有形無形,皆可廣緣,或過去、現在、未來叁世,皆可亘及,具有比知、推測之作用,故又稱一切境識、廣緣識。

  唯識宗又將意識分爲五俱意識與不俱意識兩種。(一)五俱意識,與前五識並生,明了所緣之境,故又稱明了意識。複可分爲:(1)五同緣意識,系與前五識俱起,且緣同一對境之意識。(2)不同緣意識,雖與前五識俱起,然緣其他之異境。(二)不俱意識,不與前五識俱起,而系單獨發生作用之意識。亦分二種:(1)五後意識,雖不與前五識俱起並生,然亦不相離而續起。(2)獨頭意識,有定中、獨散、夢中等叁種之別。1.定中意識,又稱定中獨頭意識。系與色界、無色界等一切定心俱起之意識,乃禅定中發生之意識活動。2.獨散意識,又稱散位獨頭意識。系指脫離前五識而單獨現起,追憶過去、預蔔未來,或加以種種想像、思慮等計度分別之意識。3.夢中意識,又稱夢中獨頭意識。乃于睡夢中朦胧現起之意識作用。又上記之外,亦有將意識概分爲明了意識、定中意識、獨散意識、夢中意識等四種,並稱爲四種意識。

  要言之,第六意識乃八識中最猛利、最敏捷者,具有自由自在之能力,叁界九地,一切迷悟升沈之業,無一不由此意識所作。

  又第七識爲末那識,末那之梵語爲manas,意譯爲“意”,思量之義,若采取意譯,則易與第六意識混同。然此二識于梵語原文中皆有“意識”之意,此因第六識乃以末那識爲所依,故知第六識之所以稱爲“意”者,即由“依意之識”而來;第七之末那識,其原文  manas,則表示“意即是識”,其識之本身即名爲“意”。此乃兩者名義接近、所依與作用迥別,而一用音譯、一用意譯之緣故。[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一、俱舍論卷二、卷叁、成唯識論卷七、大乘起信論、俱舍論光記卷二、卷叁、百法問答鈔卷一](參閱“四種意識”1816)

  (二)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之全部,亦統稱爲意識。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2】意識

  (術語)六識之一。依意根而起,了別法境之心王也。有四種之別:一獨頭意識,不與他之五識俱起,獨起而泛緣十八界之意識也。此在散心,于叁量中必爲比非之二量。二五同緣意識,與他五識同時而起,與彼共緣其境明了依之意識也。是心之現量。叁五俱意識,與五識同時而起,緣五境傍緣十八界之意識也,是通于現比非叁量。四五後意識,生于五俱意識之後念,緣前念五境之境,及緣他一切法之意識也,是全與獨頭意識相同。此獨頭意識之釋,乃就六識建立之小乘而言,若就大乘之八識家言之,則尚與末那識阿賴耶識俱起,非獨頭現行也。見百法問答鈔二。又第六意識,六識中意識位于第六,故名。

佛學常見辭彙 【3】意識

  六識之一。見六識條。 - 陳義孝編

法相辭典 【4】意識

顯揚一卷叁頁雲:意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于意根,與彼俱轉,緣一切共不共法爲境,了別爲性。
二解  集論一卷十二頁雲:何等意識?謂依意、緣法、了別爲性。
叁解  品類足論一卷叁頁雲:意識雲何?謂依意根、了別諸法。 - 朱芾煌

唯識名詞白話辭典 【5】意識

唯識宗所立“八識心王”的第六心王,此爲我人理活動的綜合中心。在西洋哲學中視之爲“能把握客觀對象的心機能”。廣義言之,即吾人所有諸種經驗,從原始之感覺至高度之思考均包括在內。凡能統攝多種經驗內容的作用,皆稱爲意識。至于意識與物質之關系,乃哲學上的核心問題,觀念論(唯心論)否定物質之獨立性,視意識(思考、精神)爲一切之根源;反之,唯物論視意識爲物質(存在、自然)的産物。

唯識宗又將意識分爲五俱意識與不俱意識兩種,前者是與前五識共同發生作用,後者是單獨發生作用。單獨發生作用者又稱獨頭意識,它緣慮的對衆是抽象的觀念,即所謂法境,在其認識作用中包括著推理、判斷等在內,且不受時間空間限製,而通于過去、未來、現在。 - 于淩波居士著

佛學大詞典 【6】意識

  梵語s/u^ks!ma-mano-vijn~a^na。又作細心。即指微細之心識。從無始以來,此心識即保持同一狀態,相續而無間斷,此即部派佛教上座部之主張。經量部稱之爲一味蘊。一般認爲此心識乃吾人輪回之主體,系唯識宗所說阿賴耶識思想之先驅。又根本大衆部所說之“根本識”,化地部所說之“窮生死蘊”,正量部所說之“果報識”,上座部所說之“有分識”,皆指細意識。複次,譬喻者、分別論師所主張無心定有相續不滅之細心,亦類似此說。[大毗婆沙論卷一五二、成唯識論卷叁、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異部宗輪論疏述記]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7】意識

  (術語)微細之意識也。又名細心。即于生死等之位相續不斷之微細意識也。成唯識論叁所謂“有余部執生死等位,別有一類微細意識,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應知即是此第八識。”是也。是爲小乘上座部所立,但本末之執計不同。見唯識述記四、了義燈四等。

唯識名詞白話辭典 【8】意識

部派佛教大衆部立細意識,《異部宗輪論》謂:大衆部主張“心遍于身”。窺基于《異部宗輪論述記》中诠釋曰:“細意識遍依身住,觸身夾足,俱能覺受,故知細意識遍住于身,非一刹那能次第覺,定知細意識遍住身中。”這是從“執受”上推論出來的。以心爲能執受,所執受的是根身,此執受之心,就是細意識。 - 于淩波居士著

佛學大詞典 【9】意識

  指心、意、識叁者。心爲梵語citta  之意譯,音譯作質多,即集起之義。意爲梵語manas  之意譯,音譯作末那,即思量之義。識爲梵語vijn~a^na  之意譯,音譯作毗若南,即了別之義。大略言之,心是主體意與識是心作用之兩面。有關此詞之語意,大小乘論典有種種不同之說法。

  據俱舍宗,心、意、識叁者爲六識之異名,其體實爲同一。即心(心王)能集起各種精神作用或業,故稱爲心;心能思惟量度,故稱爲意;心能了知識別,故稱爲識。或謂心有種種差別(從梵語citta  所導出之種種義)之義、意有起識所依止(所依止)之義、識有依托于意而起(能依止)之義。

  據大乘之解釋,心、意、識叁者各別。唯識宗主張第八阿賴耶識能積集種子,故稱爲心;第七末那識能思量起我執,故稱爲意;前六識能認識對象,故稱爲識。據大乘起信論載,阿賴耶識爲心,五意爲意,六識爲識;其所異于唯識等說者,以意有五種別名,其余說法均同。此外,佛性論卷叁分別以六識心配于心,阿陀那識配于意,阿賴耶識配于識,亦異前述諸說。[入楞伽經卷七、解深密經卷二、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二、俱舍論卷四、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成唯識論卷五、成實論卷五]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10】意識

  (術語)心爲集起之義。意爲思量之義。識爲了別之義。唯識論于其名雖許互通,然其實體各別,如其次第配之于第八識與第七識及余六識。俱舍論以之爲一體之異名,六波羅蜜經十曰:“集起說爲心,思量性名意,了別義爲識,是故說唯心。”唯識論五曰:“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叁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叁別義。如是叁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種法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爲我等故,余六名識,于六別境粗動間斷了別轉故。”俱舍論四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中略)心意識叁名,所诠義雖有異而體是一如。”

佛學次第統編 【11】意識

  一切諸法,心爲之王。心有多名,義異體一,故宜得解,如心、意、識叁者是也。
  一、心  心之義雲何,如論中言,集起故名心。
  二、意  意之義雲何,如論中言,思量故名意。
  叁、識  識之義雲何,如論中言,了別故名識。 - 明·楊卓

唯識名詞白話辭典 【12】意識

指心、意、識叁種名稱。小乘俱舍宗,以心、意、識叁者爲六識的異名,其體實爲同一。即心(心王)能集起各種精神作用,故稱爲心;心能思惟量度,故稱爲意;心能了知識別,故稱爲識。大乘則以心、意、識叁者各別。唯識宗主張,以第八阿賴耶識能積集諸法種子,故稱爲心;第七末那識能恒審思量生起我執,故稱爲意;前六識能了別外境,故稱爲識。見《解深密經》卷二、《俱舍論》卷四。 - 于淩波居士著

阿含辭典 【13】意識

在《雜阿含經》經文中經常同時出現,叁者爲同義複詞,相當的南傳經文有時只作「心」,有時也作「心、意、識」。(同義詞「心.意.識」) - 莊春江居士編

法相辭典 【14】意識

  攝論二卷四頁雲:又于此中,有一類師,說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又于一切所依轉時,似種種相二影像轉。謂唯義影像,及分別影像。又一切處,亦似所觸影像而轉。有色界中,卽此意識,依止身故。如余色根,依止于身。此中有頌。若遠行、獨行、無身、寐于窟。調此難調心,我說真梵志。又如經言: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爲彼依。又如所說十二處中,說六識身,皆名意處。 - 朱芾煌

阿含辭典 【15】意識

即「六根中的意根,識知意根所識知的對象(法)」,參看「法」。 - 莊春江居士編

法相辭典 【16】意識

大毗婆沙論七十二卷一頁雲:問:意識界雲何?答:意及法爲緣所生意識,是名意識界。此中問答分別,如眼識界應知。問:何緣六識界不說彼同分?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意有余。複次六識界,是生所顯。依生建立。彼同分心,是不生故;唯說同分。複次六識界,是用所顯,依用建立。彼同分心,無作用故;唯說同分。複次六識界,皆是意界攝。已說意界有彼同分;應知卽已說六識界。故不複說。問:若爾。不應立六識界。此六卽是意界攝故?答:雖卽意界;而爲建立根境識叁,各有六故;複別說有六識差別。
二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四頁雲:意識界雲何?謂意及法爲緣,生意識。如是意爲增上,法爲所緣,于意所識法,諸已正當了別;及彼同分。 - 朱芾煌

唯識名詞白話辭典 【17】不俱意識

唯識宗將意識分爲五俱意識與不俱意識兩種。五俱意識,與前五識並生,明了所緣之境;不俱意識,是不與前五識俱起,而系單獨發生作用之意識。亦分二種:一、五後意識,雖不與前五識俱起並生,然亦不相離而續起。二、獨頭意識,有定中、獨散、夢中等叁種之別。參閱分釋條。 - 于淩波居士著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18】第六意識

  (術語)就唯識論所立八識從眼識數之意識位于第六,故謂爲第六識,亦雲第六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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