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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卷二十九載,我執有五種過失,即:一、起我見及有情見,墮于惡見趣。二、同于諸外道。叁、猶如越路而行。四、于空性中,心不悟入,不能淨信,不能安住,不得解脫。五、聖法于彼不能清淨。小乘佛教將我執視爲萬惡之本,爲一切謬誤與煩惱的根源。《成唯識論述記》卷一亦載,煩惱障之品類衆多,以我執爲根,生起諸煩惱;若不執我,則無煩惱。參閱“二執”條。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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