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a^tma-dr!s!t!i。指执著有实我之妄见,亦即于非我之法,妄执为我。据大乘起信论载,此又分人、法二种:(一)人我见,即执着于色、受、想、行、识,以五蕴假合之身心为实我。(二)法我见,即妄计一切法皆有其实在体性。又唯识宗以我见为四根本烦恼之一,谓其与第七末那识相应。此末那识系由无始以来虚妄之熏习力,缘于第八阿赖耶识之分,而有实我实法之见。[大毗婆沙论卷八、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俱舍论卷十九、成唯识论卷四、卷六、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二本]
(术语)指五蕴假和合之心身,视为常一之义,谓之我见,又云身见。梵语曰没曳达利瑟致,译曰我见。唯识论四曰:“我见者,谓我执。于非我法妄计为我,故名我见。”同述记九末曰:“梵云没曳达利瑟致,此云我见。”大乘义章六曰:“言身见者,亦名我见。五阴名身,身中见我,取执分别,从其所迷故,名身见。以见我故,从其所立,亦名我见。”起信论曰:“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
又名我执,一切众生的肉体和精神,都是因缘所生法,本无我的实体存在,但吾人都在此非我法上,妄执为我,叫做我见。 - 陈义孝编
成唯识论四卷十八页云:我见者:谓我执。于非我法,妄计为我;故名我见。 - 朱芾煌
为四根本烦恼之一。见是以推度为义,以慧为体。我见的见,就是根本烦恼中的不正见。不正见以“染慧为性”,可开为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五种,此处的我见,即五见中的身见,亦即是妄执五蕴和合之身,以为是常、一、主宰的实我。此又称为我执,这是与生俱起,恒时相续,缘非我的第八识而妄计为我的执著。原来我见有二,一者是分别我见,此是由邪师邪教引导而起者;二者是俱生我见,是与生俱有的,有我身即有我见,生生不离。俱生我见又有恒相续与有间断之别,恒相续者与第七识相应,有间断者与第六识相应。分别起的我见,则唯与第六识相应。 - 于凌波居士著
生命中具有永恒不变者之观念,这样的执着,即是「我执」。 - 庄春江居士编
又称我执,一切众生的肉体和精神,都是因缘所生,本无我的实体存在,但人都在此非我法上,妄执为我,故名我见。
- 梵心居士编
人我、法我称为二我;此二种妄见,则称二我见。(一)一切凡夫不悟人身乃五蕴假和合,强立主宰,计我为人,即执人有常一我体之恶见,称为人我见。(二)二乘之人,不了悟诸法之空性,计一切法各有体性。虽得人无我智,犹自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之法,于法取见,称为法我见。[大乘起信论卷下末]
(名数)一、人我见,一切凡夫,不了人身为五蕴假和合,固执人有常一我体之恶见也。二、法我见,一切凡夫,不了诸法之空性,固执法有真实体用之妄见也。起信论下末曰:“人我见者,计有总相主宰,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
人我见和法我见。人我见是凡夫们不明白五蕴假合的道理,对于自己的身心妄执有一实在的我体的邪见;法我见是凡夫们不明白诸法缘起性空的道理,对于诸法妄执有其实在的体用的邪见。 - 陈义孝编
我执亦名我见,如起信论明二种我见:
一、人我见 谓凡夫之人,于五阴身,强立主宰,计我为人,作此妄见,故名人我见。
二、法我见 谓二乘之人,计一切法,各有体性,虽得人无我智,犹自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之法,于法起见,故名法我见。 - 明·杨卓
人我、法我,称为二我;此二种妄见,称二我见。一切凡夫不悟人身乃五蕴假和合,强立主宰,计我为人,即执人有常一我体之恶见,称为人我见。;二乘之人,不了悟诸法之空性,计一切法各有体性。虽得人无我智,犹自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之法,于法取见,称为法我见。 - 于凌波居士著
人我见与法我见。
人我见是凡夫不明白五蕴假合的道理,对自己的身心妄执有一实在的我体的邪见。
法我见是凡夫不明白诸法缘起性空的道理,对於诸法妄执有其实在的体用的邪见。
- 梵心居士编
(术语)二种我见之一。见法我条。
二种我见之一,如执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称为法我见。 - 陈义孝编
(术语)二我见之一。我为常一主宰之义,人固执有常一之主宰者,曰人我之见。
二我见之一、如计有我、人、众生、寿者等,都称为人我见。 - 陈义孝编
瑜伽六十八卷三页云:观彼诸行,体性非我,及我所相;名无我见。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