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徒受三归戒而归入佛门时,由授戒师所命之名字。又称法名。但法名一般不仅为戒名,尚包括出家时师父所起之名。
在印度,四姓入佛门出家,剃除须发,身着三衣,单称为沙门、释子,不用本姓。但我国及日本,出家为沙弥时,舍其俗名而称法名;在家者于受戒时则纳受戒名。然日本净土真宗因无授戒之作法,故无有法名、法号等戒名之称。[考信录卷二](参阅“法名”3344)
(术语)依受戒而授之名。初受沙弥戒时,从师赐法名,而舍俗名,其法名谓之戒名。
在受沙弥戒时,师父所赐给的法名。 - 陈义孝编
在受戒时师父赐给的法名。
- 梵心居士编
[出翻译名义] 聚者集也。由众生罪有重轻。故佛制诸戒。结罪不一。因随其重轻。集分六类。故云六聚也。一波罗夷梵语波罗夷。华言弃。谓犯此罪者。永弃于佛法之外也。又云极恶。释义有三。一者由犯此戒。道果无分。二者不与僧中共住。三者舍此身已。当堕地狱。故名极恶。二僧伽婆尸沙梵语僧伽婆尸沙。华言僧残。谓犯此罪者。如人被他所残。命虽未尽。形已残废。小有可救之理。僧为作法除此之罪。故名僧残。三偷兰遮梵语偷兰。善见律云。偷兰名大。遮是华言。谓遮障善道。此华梵 - 明·一如等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