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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二卷二十页云:何因识起,俱托二缘;得所依名,在根非境。颂曰:随根变识异,故眼等名依。论曰:眼等,卽是眼等六界。由眼等根,有转变故;诸识转异。随根增损,识明昧故。非色等变,令识有异。以识,随根,不随境故;依名唯在眼等,非余。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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