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
俱舍論二卷二頁雲:境界、所緣、複有何別?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卽說彼爲此法境界。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于心等,名爲所緣。 - 朱芾煌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