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a^lambana。攀取缘虑之意。指心执着于某一对象之作用。众生之妄想缘取三界诸法,此乃一切烦恼之根源。盖凡夫之人,妄想微动即攀缘诸法;妄想既有所攀缘,则善恶已分;善恶既分,则憎爱并炽;由是,内烦众结,外生万疾;此皆攀缘作用所致者。[维摩经卷中问疾品、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一、摩诃止观卷五上]
(术语)心不独起,必有所对之境,攀缘于彼而起。恰如老人之攀杖而起,谓之攀缘。又心忽彼忽此,驰回外界之事物,如猿攀木枝,忽在彼处,忽在此处,谓之攀缘。常略之以缘之一字而说之。心为能缘,境为所缘,心涉于境,谓之缘。楞伽经一曰:“法佛者离攀缘,攀缘离一切所作根量相灭。”楞严经一曰:“诸众生以攀缘为自性。”维摩经问疾品曰:“何谓病本,谓有攀缘?(中略)云何断攀缘?以无所得,若无所得则无攀缘。”
心随外境而转的意思。 - 陈义孝编
识之所缘处、依止处,即「维持识存在的基础」,参看「住」、「四识住」。 - 庄春江居士编
四个识之所缘处、依止处,即「色、受、想、行」,参看「攀缘识住」。 - 庄春江居士编
即「譬如,识所执取、攀缘的四个安住处之贪爱与欢喜」,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喜贪」,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欢乐与欲望」。 - 庄春江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