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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蘊足論一卷十七頁雲:飲諸酒者:謂飲咽啜如上諸酒,名飲諸酒。放逸處者:謂上諸酒、飲已能令心生憍傲;惛醉狂亂,不識尊卑;重惑惡業,皆因此起;放逸所依;名放逸處。卽前所說邬波索迦、于飲諸酒,能善思擇,厭患遠離,止息防護,不作不爲,不行不犯,棄舍堰塞,不拒不逆,不違不越;如是名爲離飲諸酒諸放逸處。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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