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般若智慧斷除煩惱。
(二)謂智德與斷德。照了真理,稱爲智德,即指菩提;斷盡煩惱,稱爲斷德,即指涅槃。往生論注卷上(大四○·八二七上):“論智則義無不達,語斷則習氣無余。智、斷具足,能利世間。”
(術語)智德與斷德也。照了真理曰智德,斷盡煩惱曰斷德。即菩提與涅槃也。往生論注上曰:“論智則義無不達,語斷則習氣無余,智斷具足,能利世間。”
智德與斷德。明白真理名智德,斷盡煩惱名斷德,亦即菩提與涅槃。 - 陳義孝編
智德與斷德,明白真理名智德,斷盡煩惱名斷德,亦即菩提與涅槃。
- 梵心居士編
十五智德與十五斷德。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梵行品(大一二·四八一中):“譬如月光從初一日至十五日,形色光明漸漸增長,(中略)從十六日至叁十日,形色光明漸漸損減。”是以月之體譬喻法身;以光色增長,譬喻十五智德之摩诃般若,謂諸善根本漸增;以光色漸減,譬喻斷德之無累解脫,謂煩惱漸減;以地前之叁十心爲叁智斷,十地爲十智斷,等覺、妙覺各爲一智斷,而成十五智斷。[法華玄義卷五之一]
(名數)十五之智德與斷德也。涅槃經曰:“月愛叁昧從初一日至十五日,光色漸漸增長,又從十六日至叁十日光色漸漸損減。”是以光色增長譬十五智德之摩诃般若,以光色漸減,譬斷德之無累解脫。以地前之叁十心爲叁智斷,十地爲十智斷,等覺妙覺各爲一智斷,合爲十五智斷也。以月之體譬法身。見法華玄義五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