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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在5本字典中找到 12 条与“果分”相关的内容
以下是全部词典的查询结果: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1】果分

  (术语)对于因分而言。果之分齐之意。即超绝因人言说思虑之不可思议境界也。具云性海果分,亦称果分不可说。冠注五教章上之一所谓“性海果分者,是当不可说之义,即十佛自境界,”是也。依华严探玄记十,有说所诠之义为果分,有说地上之证智为果分,有说十地之圆满为果分,有说亡诠证入十地之正行离诸言教所安立之相为果分,无不皆应于理义,自出两重之释,一就实之十地,唯佛之所知佛智之所行,名为果分,二约于妙智,证正智如境故离言离相,名为果分。然清凉之华严略策谓“果者亡修离言名。”唯约于契证绝言而释之,盖此师以行门为本故也。

佛学常见辞汇 【2】果分

  对因分而言,因分是尚在修因之位,果分是已达到果德不可思议的境界。 - 陈义孝编

佛识慧集 【3】果分

对因分而言,因分是在修因之位,果分是达到果德不可思议的境界。

- 梵心居士编

佛学大词典 【4】性海果分

“缘起因分”之对称。略称果分。于华严宗之别教一乘说中,论及因分(缘起因分)、果分(性海果分),此说见于华严三祖法藏之华严五教章卷一,系依据十地经论之“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而阐述之。性海果分,就性海而言为体量,就果分而言为极位,实则性海即果分。遮那果人之所了乃究尽事理诸法之本源,此为性;其所了之性,能证、所证皆横遍竖彻,深广无涯,故称性海。

  果人所了之“分齐”为果分,果人乃妙觉,即指佛所了之境界。惟遮那果人所了之性海,与普贤因人之所了有别,故妙觉之极果即称性海果分。此性海果分系佛之自内证,此唯佛与佛所了之境界,因人完全不能测知;故仅谓性海为十佛之自境界,而无对?因人所说的果海之言教。

  五教章通路记卷二(大七二·三○二下):“性海果分者,舍那诸佛,内证穷极,所得则诸法本源,能证则该焉大智。能所得是,横遍竖彻,心境契合,一体不二。冥一究竟,玄极大果,深奥无底,广博无涯,是故喻海以为其号。(中略)此性是极,更无应到。穷究涯底,是故名果。所言分者,是分齐义。究竟尽极,无所滥故。性海即果,果即分故。”

佛学大词典 【5】因分果分

  为因分、果分之并称。即因之分齐与果之分齐之意。又可称为“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缘起因分、性海果分”。此说系出自十地经论。据华严五教章卷一之解释,果分,为诸佛自内证之境界,唯与“证”相应,而远离一切外闻言说,故不可说。因分,为随应机缘而起之教法,乃因人(即因位之修行者)所知所了之分齐,故可言说。

  另据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举出因分、果分之多重说法:(一)能诠之教为因分,所诠之义为果分。(二)地前菩萨之因行为因分,地上菩萨之证智为果分。(三)十地分为渐增、圆满二门,若就渐增门有分齐故可说,称为因分;若就圆满时门无分齐故不可说,称为果分。(四)十地之法门,若在听闻者之意识上,显现相似之义者为因分;若言虑俱亡,证入十地之正行,离诸言教之相者为果分。

  然法藏对上述之四说,认为皆不契理,而自释为二重之义:(一)十地有就实、随相二种:就实之十地,唯佛所知、佛智所行,故称果分;随相之十地,为菩萨所知所行,故称因分。亦即果分玄绝,不可言说;因分随机教化,则可言说。(二)十地有妙智、方便寄法二种:若就妙智而论,正智乃真如之境,离相离言,故称果分,为不可言说者;若就方便寄法而论,乃为显示十地之差别,而随应大众之机缘以解说十地之义,故称因分,为可言说者。此说中法藏将果分解释为佛之所知所行,对于此点,慧苑有异说,其于续华严经略疏刊定记卷九举出,因、果二分皆在十地,二者乃非一非异。澄观亦于其所著之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三十四之中举出,证入涅槃之智如同入于究竟之果海,故知因、果二分之分别,乃在修与证之间的暂时差别,二者原本无二,犹如波之于水。此外,法藏于华严五教章卷一中,将此因、果二分视为别教一乘中之二门。[十地经论卷二、华严五教章通路记卷二](参阅“同别二教”2244)

法相辞典 【6】彼入因果分

  如摄论二卷二十二页至二十七页广说。 - 朱芾煌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7】果分不可说

  (术语)华严宗之语。如来果地之分际,为法性之妙理,非有言说之限也。见因中说果条。并参照果分条。

法相辞典 【8】六现观得果分

瑜伽七十一卷五页云:问:此诸现观、谁得几果?答:一、得一切四果。一、得圆满沙门果时,余是得一助伴,是得前行。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9】六现观因果分

瑜伽七十一卷七页云:问:思现观、何因何果?如是乃至究竟现观、何因何果?答:思现观、以佛出世亲近善士,听闻正法,相续成熟,如理作意,为因。以所作业为果。如思现观。一切现观,当知亦尔。此中差别者,信现观、亦以余现观为因。戒现观亦尔。现观智谛现观,亦以思现观为因,亦以顺决择分善根为因,亦以自种姓为因。现观边智谛现观,亦以现观智谛现观为因。究竟现观亦尔。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10】十二支生果分

瑜伽十卷十四页云:复次几支能生爱非爱境界果?几支能生自体果?谓前六支、能生前果。后三支、能生后果。一支、俱生二果。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11】十二支中因果分

瑜伽十卷八页云:问:几唯是因?几唯是果?几通因果?答:初一唯因;后一唯果、余、通因果。又卽于此问,更作余答。三、唯是因;二、唯是果;当知所余,亦因亦果。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12】十二支因分果分杂分分别

瑜伽十卷十四页云:几说为因分?谓前六。无明、乃至触,及爱、取、有、三,说为因分。几说为果分?谓后二说为果分。几说为杂因果分?谓所余支,说为杂分。所以者何?有二种受,名为杂分。一、谓后法以触为缘因受。二、谓现法与爱为缘果受。此二杂说为触缘受。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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