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非因往世之業果致死,而系遭意外災禍死亡者,稱爲橫死。又作非時死、不慮死、事故死。共有九種,即:(一)得病無醫,(二)王法誅戮,(叁)非人奪精氣,(四)火焚,(五)水溺,(六)惡獸啖,(七)墮崖,(八)毒藥咒咀,(九)饑渴所困。[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佛說九橫經、虛空菩薩問七佛陀羅尼咒經]
(雜語)非前世之業果,而命終,謂之橫死。有九種。
指自殺、被害或受意外災禍而死。《藥師經》:“救脫菩薩言:“阿難,汝豈不聞如來所說九橫死耶!是故教以咒藥方便。””該經所說九種橫死是:一、得病無醫,二、王法誅戮,叁、非人奪精氣,四、火焚,五、水溺,六、惡獸吞食,七、墮崖,八、毒藥咒詛,九、饑渴所困。因這九種原因致死的都屬于橫死。橫死屬于惡業招致的惡果。《宋書·柳元景傳》:“世祖嚴暴異常,元景雖荷寵遇,恒慮及禍……世祖崩,(江夏王)義恭、元景等並相謂曰:“今日始免橫死!””橫死一詞亦有用之于詩的,如唐·王建《空城雀》詩:“報得黃口莫啾啾,長爾得成無橫死!”(無名氏)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名數)見九橫條。
[出藥師經] 謂人生于世間。當勤修佛法。敬依國化。不作諸惡。奉行衆善。斯能盡其天年。不然則必遭橫逆而死。故有此九種也。一得病無醫謂人得病雖輕。然無醫藥及看病者。或遇常醫。而不投以良藥。又有不知正法。惟信世間邪魔外道。妖孽之師。妄說禍福。便生恐勤。蔔問吉凶。殺諸衆生。求神請福。欲希延年。終不能得。以此而喪其生。皆爲橫死。二王法誅戮謂人妄作非爲。遭罹國憲。被王法之所誅。是爲橫死。叁非人奪精氣謂人或畋獵嬉戲。或耽浮嗜酒。放逸無度。橫爲非人鬼怪之類 - 明·一如等 撰
人死雖不能免,而死有正不正。不正之死,是爲橫死。橫死有二種:一、不定橫死。二、決定橫死。如九橫經言:“不定九種橫死。”如藥師經言:“決定九種橫死。”
一、不定九種橫死 不定者,謂非由定業,但由自召,非命橫死耳。
一、不應飯而飯 食不可意,滿腹不調,更食。
二、不量食 貪食不知節量。
叁、不習食 至他處不知食性,便強食。
四、不出食 食未消複食。
五、止熟 強製大小便。
六、不持戒 犯五戒成疾,及遭官法等。
七、近惡知識 心懷不善,近之時遭危害。
八、入裏不時 入城市及人家非其時等。
九、可避不避 奔牛、逸馬、[馬*犬]車、醉人、惡犬等。
二、決定九種橫死 決定者,謂由先世罪業,應受果報,乃是定業也。
一、得病無醫。 二、國法誅戮。 叁、非人奪精氣。
四、火焚。 五、水溺。 六、惡獸啖。
七、墮山崖。 八、毒藥咒詛。 九、饑渴所困。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