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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七十三卷十二页云:问:如是五事,何缘最初,建立其相,乃至最后,建立正智?答:若无其事;施设于名,不应道理。故此次第,施设于名。由此名故,施设自性,施设差别。故此次第,施设分别。由分别故;或分别相,或分别名,或俱分别。由此三法,显杂染品次第圆满;从此乃容修清净品。谓卽观彼所有杂染诸法真如。由正智故;能正观察,能得清净。由此二种,显清净品次第圆满。是故显示如是次第。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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