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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七十叁卷十二頁雲:問:如是五事,何緣最初,建立其相,乃至最後,建立正智?答:若無其事;施設于名,不應道理。故此次第,施設于名。由此名故,施設自性,施設差別。故此次第,施設分別。由分別故;或分別相,或分別名,或俱分別。由此叁法,顯雜染品次第圓滿;從此乃容修清淨品。謂卽觀彼所有雜染諸法真如。由正智故;能正觀察,能得清淨。由此二種,顯清淨品次第圓滿。是故顯示如是次第。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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