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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九十八卷二十二頁雲:言正行者:有叁正行。謂下、中、上。下正行者:謂如有一,尊重淨戒,亦以淨戒爲其增上;與前相違。于定,于慧,不生尊重;不爲增上。此不容有犯無余罪;而容有犯小隨小罪。于此如來不說其于沙門果證爲無能者。中正行者:謂于戒、定,皆悉尊重;亦爲增上。如尊重戒,毀犯次第,此中亦爾。是故當知、乃至所有諸異生位。上正行者:謂已見谛。于叁種學,皆悉尊重。此已獲得沙門果證;不待思擇有能無能。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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