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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五十九卷十五頁雲:複次若以手等,害諸衆生;說名殺生。如是以塊杖刀縛錄斷食折挫治罰咒藥厭禱。屍半屍等、害諸衆生;皆名殺生。爲財利等,害諸衆生;亦名殺生。或怨爲損,或爲除怨,或謂爲法,乃至或爲戲樂,害諸衆生;亦名殺生。若自殺害,若令他害,皆得殺罪。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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