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思惟法之想念也。维摩经问疾品曰:“即除我想及众生想当起法想。”
思想佛法。 - 陈义孝编
对「意根」的对象之「想」,参看「法」、「想」,相当的南传将文亦同,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心的现象的认知」。 - 庄春江居士编
(经名)一卷,后汉安世高译。明一弹指之间,亦思惟死想等,则能堪食人之信施。
后汉安息国沙门安世高译
一弹指间思惟死想等,不是愚痴食人信施。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瑜伽四十二卷七页云:云何菩萨于有怨害诸有情所修习随顺唯法之想?谓诸菩萨,应如是学。依托众缘,唯行唯法。此中都无我及有情命者生者,是其能骂、能瞋、能打、能弄、能诃;或是所骂、所瞋、所打、所弄、所诃。如是如理正思惟故;于有怨害诸有情所,舍有情想;住唯法想。依唯法想,于诸怨害,悉能堪忍。 - 朱芾煌
瑜伽七十三卷十一页云:问:世尊依何密意,说如是言:是故今者、应知是处。谓于是中,眼永寂灭,远离色想;乃至意永寂灭,远离法想?答:都不依于无自性性,说如是言。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