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思惟法之想念也。維摩經問疾品曰:“即除我想及衆生想當起法想。”
思想佛法。 - 陳義孝編
對「意根」的對象之「想」,參看「法」、「想」,相當的南傳將文亦同,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心的現象的認知」。 - 莊春江居士編
(經名)一卷,後漢安世高譯。明一彈指之間,亦思惟死想等,則能堪食人之信施。
後漢安息國沙門安世高譯
一彈指間思惟死想等,不是愚癡食人信施。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瑜伽四十二卷七頁雲:雲何菩薩于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隨順唯法之想?謂諸菩薩,應如是學。依托衆緣,唯行唯法。此中都無我及有情命者生者,是其能罵、能瞋、能打、能弄、能诃;或是所罵、所瞋、所打、所弄、所诃。如是如理正思惟故;于有怨害諸有情所,舍有情想;住唯法想。依唯法想,于諸怨害,悉能堪忍。 - 朱芾煌
瑜伽七十叁卷十一頁雲:問:世尊依何密意,說如是言:是故今者、應知是處。謂于是中,眼永寂滅,遠離色想;乃至意永寂滅,遠離法想?答:都不依于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