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dharma-des/ana^,巴利語dhamma-desana^。指宣說教法,利益衆生。爲二施之一,叁施之一。又作說教、說法、說經、談義、勸化。與“唱導”同義。[大品般若經卷二十四、法華經卷七、大智度論卷一](參閱“布施”1901、“說法”5922)
(術語)叁施之一。說法使人聞之也。又雲法供養。法施爲對下之語,法供養爲對上之語。無量壽經上曰:“演法施,常以法音,覺諸世間。”維摩經菩薩品曰:“夫大施會不當如汝所設,當爲法施之會。”智度論十一曰:“以諸佛語妙善之法,爲人演說,是爲法施。”又向神誦經唱法文等,謂爲奉法施。
叁施之一,即以自己所聞知的佛法去向別人演說。 - 陳義孝編
瑜伽叁十九卷十八頁雲:法施者:謂無倒說法,稱理說法,勸修學處。
二解 無性釋七卷十一頁雲:言法施者:謂無染心,如實宣說契經等法。又雲:爲欲資益他諸善根。
叁解 俱舍論十八卷十八頁雲:財施已說:法施雲何?頌曰:法施謂如實、無染辯經等,論曰:若能如實爲諸有情,以無染心,辯契經等,令生正解;名爲法施。故有顛倒,或染汙心,求利名譽恭敬辯者,是人便損自他大福。 - 朱芾煌
以自己所聞知的佛法去向別人宣說。
- 梵心居士編
如施物清淨十相中說。 - 朱芾煌
指如來爲不使衆生起邪見,而施與衆生四種法,令衆生依此四法修行,得證正見。據大寶積經卷一一七載,即:(一)萬物皆歸無常,謂衆生愚惑,無法了知世間有情、無情等物皆有生、滅、成、壞,終歸無常,反執著爲常。(二)所有悉爲苦毒,謂衆生愚癡,無法了知五陰等法爲衆苦之本,而執著爲樂法。(叁)諸法皆無我,謂衆生愚惑,無法了知一切法皆空,而執著于有我。(四)有形悉至空,謂衆生愚惑,無法了知一切有形相者終歸于空,反執著爲有。
(雜語)如來爲不使衆生起邪見給與四種之法施也。四法者,萬物皆歸無常,所有悉爲苦毒,諸法皆無我,有形悉至空是也。
[出寶積經] 法施者。謂如來以此四法施諸衆生。令依此法修證。不起邪見也。一一切萬物皆歸無常謂衆生愚惑。不知世間有情無情等物。悉皆有生有滅。有成有壞。畢竟無常。而反計有常。如來說法。爲斷此計。故曰一切萬物皆歸無常。二一切所有悉爲苦毒謂衆生愚惑。不知五陰等法是衆苦之本。計想有樂。如來說法。爲斷此計。故曰一切所有悉爲苦毒。(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叁一切諸法皆無有我謂衆生愚惑。不了一切法空。計著有我。如來說法。爲斷此計。故曰一切諸 - 明·一如等 撰
指世間法施、出世間法施。據般若經卷二十四載:(一)世間法施,指菩薩雖爲諸有情宣說開示五神通(足不履地、知人心命、回眼千裏、呼名即至、石壁無礙)等一切諸法,然未能出離世間,故稱世間法施。(二)出世間法施,指菩薩爲諸有情宣說開示叁解脫門(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作解脫門)等一切聖法,依此而修,即得出離世間,故稱出世間法施。
[出般若經] 一世法施謂菩薩雖爲諸有情宣說開示五神通等一切諸法。然未能出離世間。故名世間法施。(五神通者。一足不履地。二知人心命。叁回眼千裏。四呼名即至。五石壁無礙也。)二出世間法施謂菩薩爲諸有情宣說開示叁解脫門等一切聖法。依此而修。即得出離世間。故名出世間法施。(叁解脫門者。一空解脫門。二無相解脫門。叁無作解脫門也。) - 明·一如等 撰
此聲明處六相之一。瑜伽十五卷二十一頁雲:雲何法施設建立?謂名身、句身、文身、及五德相應聲。一、不鄙陋,二、輕易,叁、雄朗,四、相應,五、義善。
二解 瑜伽四十六卷十叁頁雲:雲何名法施設建立?謂佛所說素怛纜等十二分教,次第結集。次第安置,次第製立。是名爲法施設建立。 - 朱芾煌
瑜伽七十卷十叁頁雲:複次由五因緣,于諸財施,法施爲勝。一者、財施,于他身中,發起惡行。法施,決定起諸善行。二者、財施,于他身中,發起煩惱。法施,能令對治煩惱。叁者、財施,于他身中,無間引發有罪安樂。法施,能令無間引發無罪安樂。四者、財施,若佛現世,若不現世,易可獲得。法施,若無諸佛現世,難可獲得。五者、財施,施而有盡。法施,施而無盡。 - 朱芾煌
如生圓滿中說。 - 朱芾煌
瑜伽七十五卷四頁雲:複次若有出家菩薩、除叁衣外所有長物,佛所聽畜,身所受用,順樂安住;若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若顧善品、非悭貪障、而不施者;亦無有罪。諸有葉紙已書正法,有嬰兒慧衆生來乞,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勸他施;亦名有罪。除作是心,我今惠彼,欲試其人、于甚深法,堪受持不;能信解不。如是無罪。若以葉紙書似正法、及外道論、或先已書、授彼信解衆生手中,或勸他與;當知有罪。菩薩唯應勸彼棄舍手中異論;或令書寫諸佛聖教。或自欲知彼不堅實,不應開示。或有葉紙、猶未書寫;有來求乞,爾時菩薩、應問彼言:汝今何用如是物爲?爲彼若答言:我欲轉賣,以充食用。若此葉紙、爲書正法;則不應與。有財物者、應施價直。若無價直;二俱不與,亦無有罪。彼若答言:我求此物、爲書正法。卽以葉紙、應施與之。仍告彼言:隨意受用。彼若欲書下劣典籍;不與、無罪。如書下劣,書等、亦爾。若欲書寫最勝經典,不施與者,當知有罪。 - 朱芾煌
釋法施。姓江。武當人。少而弘直。神智難測。形無定方。出處不滯。遊巴陵顯安寺。娑羅樹下宴默。而人亦莫之顧也。依荊南記雲。晉永康元年。僧房床下忽生一樹。隨伐隨生。如是非一。樹生逾疾。鹹共異之。置而不剪。旬日之間植柯極棟。遂移房避之。自爾已後。樹長便遲。但極晚秀夏中方有花。葉秋落與衆木不殊。多曆年稔人莫識也。後外國僧見攀。而流涕曰。此娑羅樹也。佛處其下涅盤。吾思本事所以泣耳。而花開細白不足觀采。元嘉十一年。忽生一花。形色如芙蓉樹。今見在此。亦一方之奇迹也。隋末喪亂。稱兵非一。蕭銑時爲羅縣令。施拊背指巴陵城曰。此天子城也。後果王之米極平賤。施誡深藏。人不測其言。于後米鬥直萬五千。饑餒者衆。如此記授來事若指諸掌。趙郡王伐僞梁。銑問。今事如何。施遺雙銅筋。銑曰。令我同矣。遂舉衆歸化。百姓鹹賴。其德弘矣。嘗于江陵北頭陀。虎來床側。人來語虎曰。佛子閉目。虎即低頭閉目。斯遇猛獸如家犬者。斯人在斯。誦勝天王一部。靜念出觀誦而美之。而精進牢強越于常伍。後潛形高邁。。 - 顧偉康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