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于浙江杭縣西北之法華山。堂宇雄偉,秋時香火最盛。
(二)位于臺灣臺南。原爲明末舉人李茂春所築之茅齋,舊稱夢蝶園。康熙二十二年(1683),有僧人鸠衆集資,改建爲寺,供奉准提菩薩,稱爲准提庵。 知府蔣毓英將庵後曠地二甲余撥爲香燈費,未久改稱法華寺。康熙四十七年(1708)鳳山知縣宋永清增建前殿以祀火神。乾隆二十九年(1764),知府蔣允焄出資重建火神廟,並擴建該寺。寺前有南湖,湖畔築有半月樓,端午節則競渡于南湖,盛極一時。其後疊有修建。至民國六年(1917)住持善慧法師募緣重修增建
。繼之者先後有善昌、普弘等法師致
力于推展法務。今有四天王殿、叁寶
殿、武聖廟,爲臺灣南部佛教古刹之
一。
(叁)位于臺北市西甯南路。始建于清
宣統二年(1910),原爲日本佛教徒
清修之所。民國叁十四年(1945),
日人返國後,由我國佛教徒組成管理
委員會管理。五十年冬,仁靜法師接
管,加以整頓,增設托兒所,並舉辦
貧苦救濟、講經弘法等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