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說示正法之言語。又指佛陀之教說。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八謂,如來依觀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爾道理等四道理宣說正法;由此,如來亦稱爲“法語者”。故依循道理宣說正法,即謂說法語。
至我國唐、宋時代,有以韻語演說佛法而成所謂“偈”者,後來亦由此而演變成以散文作契合佛法之修行法語,做爲進道助勉作用。後世禅家則專指諸祖之教示與禅師開示之機語爲法語。[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叁十五、大寶積經卷八十二、大般若經卷五六九、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卷六、摩诃僧祇律卷二十六、考信錄卷四、禅關策進諸祖法語節要、禅林象器箋經錄門]
(術語)說正法之言語也。涅槃經叁十四曰:“爲利根人廣說法語。”成實論曰:“雖是法語,說不應時,名爲绮語。”贊阿彌陀佛偈曰:“隨其所應聞法語。”
集異門論十卷十一頁雲:法語者:謂所說語、宣說顯了表示開發純如法事;是名法語。 - 朱芾煌
正法之語;說的都是正法,另譯作「法說、法說法語」。 - 莊春江居士編
卽先首、美妙、分明、易可解了、可施功勞、無所依止、非可厭逆、無邊無盡、八種語。廣如彼說。 - 朱芾煌
集異門論十卷六頁雲:無法語者:謂所說語,宣說顯了表示開發純非法事;是名無法語。 - 朱芾煌
瑜伽八卷十叁頁雲: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 - 朱芾煌
瑜伽二卷十七頁雲:無法語言者:謂染汙心說飲食等。 - 朱芾煌
如叁種語言中說。 - 朱芾煌
全一卷。日僧真盛著。收于大正藏第七十七冊。全篇共叁八一字,分爲八段。本書系強調第十八願中叁心具足的本願他力之念佛。念佛本質之叁心即重信心,稱名之形式並非絕對必須;然在信心之相續而言,則須勸導稱名相續。此系由日僧法然之選擇念佛而導入本願念佛之說法。[叁法語略解、稱名庵雜記、真朗上人遺稿集、天臺真盛宗宗學泛論]
全一卷。日本真盛著。收于大正藏第七十七冊。又稱禦本懷法語。內容僅二一叁字,分叁段。第一段敘說入念佛叁昧則極樂顯現,並有叁世諸佛及諸神等降臨。第二段則強調念佛叁昧本質之相爲信心,末世凡夫須反省“無信”之實狀。第叁段則言一切衆生須誓願成爲大信心之行者,一心念彌陀之名號。[叁法語略解、稱名庵雜記、天臺真盛宗宗學泛論]
瑜伽八十八卷四頁雲:此中如來依四道理宣說正法,如前所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爾道理。由此如來名法語者。 - 朱芾煌
瑜伽十九卷一頁雲:或有愛語、非谛非法。謂如有一、以美妙言、稱贊他人非真實德。或有谛語、非愛非法。謂如有一、以染汙心、發粗惡言,诃責他人真實過惡。或有法語、亦愛亦谛。謂如有一、善知稱贊及與诃責。知可稱贊、可诃責已;然不稱贊,亦不诃責。唯善方便爲說正法,能令彼人、出不善處,安住善處。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