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叁法印之一。涅槃寂靜印之略稱。一切衆生起惑造業,流轉叁界,受生死苦,故佛決定爲說涅槃寂靜之理,使衆生離煩惱生死之苦,滅盡一切惑業,得至無爲寂靜之境。經中有此法印者,乃真實之佛說,猶如世間之印契。[法華玄義卷八]
(二)保證得涅槃證果之印契。大集經卷五十叁(大一叁·叁五四上):“若有衆生,爲我出家,剃除須發,被服袈裟,設不持戒,彼等悉已爲涅槃印之所印也。”
(術語)具曰涅槃寂靜印。叁法印之一。佛決定而說涅槃寂靜之理,使衆生離煩惱生死。爲涅槃寂靜之法印,經中有此法印者,爲真實之佛說。猶如世之印契也。又保證得涅槃證果之印契也。大集經五十叁曰:“若有衆生爲我出家,剃除須發,被服袈裟,設不持戒,彼等悉已爲涅樂印之所印也。”
涅槃寂靜印的簡稱。見叁法印條。 - 陳義孝編
涅槃寂靜印的簡稱。是就涅槃的境界,滅除一切生死的痛苦,無爲安樂,故涅槃是寂靜的。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