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nirodha-satya,巴利語 nirodha-sacca。全稱滅聖谛(梵nirodha^rya - satya )。又作苦滅谛、苦盡谛、苦滅聖谛、愛滅苦滅聖谛。爲佛教基本教義“四(聖)谛”之一。滅,滅盡、息滅之義;谛,審實不虛之義。謂人類若能滅息苦之根本(欲愛),即可從相續不斷之苦中獲得解脫與自由;如實審察了知此一真谛而無絲毫虛謬,即稱滅谛。
又諸論書對滅谛之诠釋頗有出入:(一)法蘊足論卷六謂滅谛即爲涅槃。(二)集異門足論卷六謂擇滅無爲即是滅谛。(叁)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舉出兩種說法:(1)認爲滅盡四谛中之“集”即爲滅谛,如譬喻論師及分別論者皆如此主張。(2)認爲滅盡“苦”及“集”始可稱爲滅谛,如說一切有部之大論師妙音(梵Ghos!a )及如是說者皆主張之。(四)叁無性論卷上以七真如中之清淨真如配上滅谛,而謂“惑”之滅盡即是滅或滅谛。(五)四谛論卷叁分別滅谛品認爲“愛”之滅盡爲有余涅槃,“苦”之滅盡爲無余涅槃。(六)據成實論卷十一滅谛初立假名品之說,滅盡假名心、法心、空心等叁心,即是滅谛。(七) 辯中邊論卷中則就遍、依、圓等“唯識叁性”來區別叁種滅谛,即:(1)以遍計所執之自性不生,稱爲自性滅。(2)由各種外在因緣而生起(依他起)之二取(見取、戒禁取)不生,稱爲二取滅。(3)以真如之本性寂滅,稱爲本性滅。[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谛經、增一阿含經卷十七、大智度論卷十九、解脫道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八](參閱“四谛”1840)
(術語)Nirodha-&amacron;ryasatya,四谛之一。梵曰尼樓陀,譯曰滅。滅爲滅無之義。以擇滅無爲(即涅槃)爲體。涅槃者,生死因果滅無,故曰滅。此理真實,故曰谛。法界次第中之上曰:“滅以滅無爲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累,故名爲滅。”法華玄義二曰:“二十五有子果縛斷是滅谛。”
四谛之一。見四谛條。 - 陳義孝編
瑜伽六十四卷十頁雲:雲何滅谛?所謂一切煩惱永斷。又此永斷、由八種相,如前應知。此中愛盡離欲者:此顯有余依涅盤界。永滅涅盤者:此顯無余依涅盤界。
二解 瑜伽六十六卷二頁雲:複次此煩惱品粗重永滅,是有余依涅盤增上所立滅谛。又因永斷、未來不生;及先世因受用盡已,現在諸行、任運謝滅;是無余依涅盤增上所立滅谛。又六十八卷一頁廣釋。
叁解 集論五卷十二頁雲:雲何滅谛?謂相故,甚深故,世俗故,勝義故。不圓滿故,圓滿故,無莊嚴故,有莊嚴故,有余故,無余故,最勝故,差別故,分別谛故。如彼卷十二頁至十五頁釋。 - 朱芾煌
滅以滅無爲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爲滅。滅前苦集,顯偏真理。因滅會真,滅非真谛。 - 明·楊卓
集論五卷十二頁雲:何等相故?謂真如、聖道、煩惱不生、若滅依,若能滅,若滅性,是滅谛相。如世尊說:眼耳及與鼻、舌身及與意、于此處,名色、究竟滅無余。又說:是故汝今當觀是處。所謂此處、眼究竟滅,遠離色想;乃至意究竟滅、遠離法想。由此道理,顯示所緣真如境上、有漏法滅,是滅谛相。 - 朱芾煌
瑜伽五十五卷十五頁雲:滅谛義雲何?答:彼俱寂靜義。 - 朱芾煌
指法相宗依遍計所執等叁性所立之叁種滅谛。即:(一)自性滅,即遍計所執性之自性不生。滅爲不生之義;自性不生,假名爲滅,並非一定爲谛所攝。此爲性實谛假。(二)二取滅,即依他起性之二取不生。“二取”指能取、所取,“滅”爲擇滅。有護法、安慧之二說。護法謂斷染分之依他起性的能取、所取,可得不生,不生爲擇滅,此即滅谛。二取不生,爲擇滅所由之門,故擇滅假名爲依他起性,滅體則非依他起性;此爲性假谛實。安慧則謂能取、所取是遍計所執性,二取所依染汙識之自體分爲依他起性,斷此二取所依之依他起性的自體分,可得不生,不生即滅,假名爲依他起性。(叁)本性滅,即真如之本性寂滅。真如本性染垢皆寂,故爲本性滅。又真如爲本性滅者,若僅依“诠”而言,爲性實谛假;若“诠”、“旨”合說,則爲性谛俱實。[成唯識論卷八、辯中邊論卷中、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本]
瑜伽六十八卷一頁雲:問:若此滅谛、先無後有;雲何是常?若常時有;何不一切有情、于一切時,般涅盤耶?答:不流轉相,不現行相,是滅谛相。此谛雲何先無後有。又無生相,無滅相,是常相。滅谛亦爾。是故名常。若有證得一切粗重永息滅者;彼般涅盤。若未證得者;彼不般涅盤。有滅谛故;諸有情類、有證得者。是故涅盤、是證所顯;非生所顯。 - 朱芾煌
(名數)四谛各有四相。滅谛之四相,爲滅靜妙離之四。舊譯曰盡止妙出。俱舍論二十六曰:“諸蘊盡故滅,叁火息故靜,無衆患故妙,脫衆災故離。”大乘義章叁本曰:“滅中四者,謂盡止妙出,亦名滅止離盡。滅有過,故雲盡滅。寂止惱患,故雲止。舍遠粗礙,稱之爲妙。出離纏縛名出。”
集論五卷十五頁雲:如是滅谛,總有四種行相差別。謂滅相、靜相、妙相、離相。雲何滅相?煩惱離系故。雲何靜相?苦離系故。雲何妙相?樂靜事故。雲何離相?常利益事故。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九卷九頁雲:緣滅谛有四行。一、滅,二、靜,叁、妙,四、離。取蘊永盡,故名爲滅。有爲相息,故名爲靜。是善是常,故名爲妙。最極安隱,故名爲離。是離自體,非有離故。性不相續,盡諸相續;故名爲滅。叁火永寂,故名爲靜。脫諸災橫,故名爲妙。出衆過患,故名爲離。又雲:問:有四行相、觀于涅盤,何故涅盤、唯名滅谛;不名寂等叁種谛耶?答:亦應說爲靜妙離谛,而不說者;是有余說。複次卽說爲滅谛;當知已說靜妙離谛。以相同故。複次能知、所知、易分別故;但名滅谛。非靜妙離。謂佛世尊、說有滅智,故此所知、但名滅谛。如智、所知;覺、所覺等,應知亦爾。複次滅名不共,故立谛名。滅名唯顯究竟滅故。靜名、濫定,妙、離、濫道;故不名爲靜妙離谛。複次此滅谛名,舊所傳說,是舊文句。過去諸佛、過殑伽沙、皆以滅名表示此谛。今佛亦爾。故不應責。複次此谛四相、滅相最初,是故世尊但名滅谛。 - 朱芾煌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二頁雲:滅谛叁者:一、自性滅。自性不生故。二、二取滅。謂擇滅。二取不生故。叁、本性滅。謂真如故。 - 朱芾煌
集論五卷十叁頁雲:何等勝義故?謂以聖慧永拔種子所得滅。 - 朱芾煌
集論五卷十叁頁雲:何等世俗故?謂以世間道摧伏種子所得滅。是故世尊別名說爲彼分涅盤。 - 朱芾煌
滅以滅無爲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爲滅。
一、若發見思無漏真明,具叁十四心(即後文八忍、八智、九無礙、九解脫)斷結,則叁界九十八使(已見前文)皆滅。以煩惱結使滅故,叁界業亦滅,若叁界業煩惱滅者,即是滅谛有余涅槃也。
二、因滅因果滅,舍此報身時,後世苦果,永不相續,名入無余涅槃,真滅度也。
滅理不虛,故名爲谛。 - 明·楊卓
滅谛下四行者:
一、盡行 謂觀涅槃種種苦盡,故名盡行。
二、滅行 謂觀涅槃諸煩惱火滅,故名滅行。
叁、妙行 謂觀涅槃一切中第一,故名妙行。
四、出行 謂觀涅槃離世間生死法,故名爲出也。 - 明·楊卓
顯揚二卷一頁雲:滅谛者:亦有四種。如前所說。全攝者:謂全攝集谛無余斷棄吐盡離欲滅沒寂靜。勝攝者:謂勝攝集谛無余斷棄。如是廣說。世俗谛攝者:謂于世俗谛所攝集谛,無余斷棄。如是廣說。勝義谛攝者:謂于勝義谛所攝集谛,無余斷棄。如是廣說。 - 朱芾煌
(術語)大滅谛爲佛之斷德,金剛智爲佛之智德,是叁德中之前二者也。仁王經上曰:“十號叁明大滅谛,金剛智釋迦牟尼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