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nirdes/a,巴利語niddesa。謂集衆人而對之講說如來深妙之理。古用說法、談義、勸化、唱導、說教等名稱。此一名稱散見于諸經典,如無量壽經之“宣暢演說”、金剛頂經之“受持讀誦,爲人演說”、八十華嚴卷六之“依于一實理,演說諸法相”等均是。此外,就個人意見對衆人闡述某一主題,必須說理明達有據,辭義清晰易辨,必要時須用手勢或姿態加以輔助說明,亦稱爲演說,又作演講、講演、講話。
(術語)布演義理而說示也。法華經序品曰:“演說正法。”八十華嚴六曰:“依于一實理,演說諸法相。”
其本義是指佛、菩薩爲弘傳、闡發教義而向衆生宣示開講。《大寶積經·被甲莊嚴會》說,佛“能爲世導師,映蔽人天衆,演說無所謂”。據經上說,佛以其:“廣長舌”,對天上人間一切衆生說法,被稱爲“天人師”、“大導師”。佛說法無所畏懼,催破一切“外道邪說”,被稱爲“獅子吼”。佛本著“一實理”,同時適應衆生不同的根機,方便善巧地演說不同的法門。據說,佛說一句法義,衆生都能依自己的體會而分別受益。高僧說法,也稱“演說”。如《晉書·姚興載記上》記載:後秦國主姚興曾率衆沙門至逍遙園澄玄堂去恭聽當時的譯經大師鸠摩羅什“演說佛經”。僧人講經蔚然成風,逐漸面向社會大衆,又形成了一種通俗的講經方式——“俗講”。後演化成就某一個專門問題向廣大聽衆發表見解,闡明事理,稱爲“演說”。如魏巍《東方》第四部第六章:“他的嗓門高極了,還不斷揮著手,像發表演說似的。”民間藝人表演說唱,亦稱“演說”。如《老殘遊記》第二回:“這說鼓書本是山東鄉下的土調,用一面鼓,兩片梨花簡,名叫“梨花大鼓”,演說些前人的故事。”(李明權)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遍行外道所修菩薩行之一。善財童子遍求法門,南遊參訪五十五善知識,第二十一位即遍行外道,爲說其所修之菩薩行。即:(一)演說一切世間種種技藝,令得具足一切巧術陀羅尼智。(二)演說四攝方便,令得具足一切智道。(叁)演說諸波羅蜜,令其回向一切智位。(四)稱贊大菩提心,令其不失無上道意。(五)稱贊諸菩薩行,令其滿足淨佛國土度衆生願。(六)演說造諸惡行,須受地獄等種種苦報,令于惡業深生厭離。(七)演說供養諸佛,種諸善根,決定獲得一切智果,令其發起歡喜心。(八)贊說一切如來應正等覺所有功德,令其樂佛身,求一切智。(九)贊說諸佛威德,令其願樂佛不壞身。(十)贊說佛自在身,令求如來無能映蔽大威德體。[新華嚴經卷六十七]
(名數)善財童子南詢第二十參遍行外道對童子自說爲一切種生演說十種法門。一或爲演說一切世間種種技藝,使得具足一切巧術陀羅尼智。二或爲演說四攝方便,使得具足一切智道雲雲。見唐華嚴經六十。
爲“衆生隨類各得解”之對稱。蓋佛之說法教化並無大小、權實、頓漸等差別,惟衆生各以機類之別,隨其所聞,皆得相應而解。維摩所說經佛國品(大一四·五叁八上):“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隨類各得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