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梵語abhis!ecana 或abhis!eka。即以水灌于頭頂,受灌者即獲晉升一定地位之儀式。原爲古代印度帝王即位及立太子之一種儀式,國師以四大海之水灌其頭頂,表示祝福。
據舊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品”載,菩薩于十地中之第九地入第十法雲地時,諸佛以智水灌其頂,以爲受法王職之證明,此稱受職灌頂,或稱授職灌頂。又據舊華嚴經卷八菩薩十住品、菩薩璎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名字品等,十住之第十位,稱爲灌頂住。或據大事(梵Maha^vastu ,記述釋尊之事迹及本生等)所說,菩薩十地之第十地,名爲灌頂地,灌頂位則特指十地以上之等覺階位而言。
密教所行之灌頂,總稱爲秘密灌頂(略稱密灌)。佛教諸宗中,以密教特重灌頂,其作法系由上師以五瓶水(象征如來五智)灌弟子頂,顯示繼承佛位之意義。灌頂作法之種類繁多,主要爲結緣灌頂、學法灌頂、傳法灌頂叁種。即:(一)結緣灌頂,不論僧俗、機根等,爲廣結佛緣之灌頂。受者投花于壇上諸尊佛像,選定有緣之佛(投華得佛)爲本尊,而後唱佛名號,由上師叁度灌以瓶水,授一印(印契)、一明(陀羅尼)。(二)學法灌頂,又稱受明灌頂、弟子灌頂、許可灌頂。對于欲學密教之弟子,先選定人、時、處,並准備作法,再授以有緣一尊之儀軌明法。(叁)傳法灌頂,又稱傳教灌頂、付法灌頂、阿阇梨灌頂。如法修行之人,欲爲人師,或欲得阿阇梨位者,則授以大日如來之儀軌明法。此種灌頂爲傳真言之最極奧秘,又可分印法灌頂、事業灌頂、以心灌頂叁種。(1)印法灌頂,又作秘印灌頂、手印灌頂、離作業灌頂。弟子誠心求真言行,但以資財短缺,無法整備一切所需,此時師以慈心觀其心行,可略去諸作業,授以本尊秘印,行灌頂儀式。(2)事業灌頂,又作作業灌頂、具支灌頂。弟子于灌頂七日前誠心禮拜忏悔,師亦于七日間持誦,然後設壇、供諸種香花果物,授以秘印。此種灌頂須財力豐足者方能行之。(3)以心灌頂,又稱心授灌頂、秘密灌頂、瑜只灌頂。用于師與弟子俱成就叁昧耶戒之情況。即不于心外另設壇場,而在阿阇梨內心建立曼荼羅,入其心壇而授以灌頂。
又行灌頂所在之室,稱爲灌室。接受灌頂,稱爲受灌。設曼陀羅之道場以行灌頂儀式,則稱密壇灌頂。灌頂之際所授之印契與陀羅尼,即稱灌頂印明。
密教之受戒,皆須行灌頂,故受真言叁昧耶戒,稱爲授戒灌頂。又于灌頂之際,若受者欲由灌頂消除災障、成就悉地,則燒香花、乳木等種種供物,修護摩法,此即灌頂護摩。其修法之次數或供物種類有種種不同,今日本東密在金剛界修法終了後,于初夜、後夜中間同行此修法,稱爲中間護摩。此外,爲利益水中之魚類,密教以灌頂幡或塔婆流入河海,此種行事稱流灌頂,或稱流水灌頂。[賢愚經卷十叁頂生王品、大日經卷一具緣品、卷五秘密漫荼羅品、卷七持誦法則品、蕤呬耶經卷下分別護摩品、蘇悉地羯啰經卷下本尊灌頂品、大日經疏卷叁、卷十五、卷十六、華嚴經探玄記卷五]
(二)爲灌頂幡之略稱。(參閱“灌頂幡”6855)
(叁)(561~632)隋代僧。臨海章安人,俗姓吳。世稱章安大師。(參閱“章安” 4835)
(人名)天臺章安大師。名灌頂,字法雲,章安人。天臺之法嗣。玄義文句止觀叁大部,皆成于師之筆。唐貞觀六年八月七日終于國清寺。壽七十二。見續高僧傳十九。
(術語)梵語Abhi&sdotblw;ecan&imacron;,天竺國王即位時,以四大海之水,灌于頂而表祝意。密教效此世法,于其人加行成就,嗣阿阇梨位時,設壇而行灌頂之式。顯教雖說等覺菩薩于色界之魔醯首羅天由十方諸佛受灌頂而成佛之事,而無說于學人實行之之法則者。大日經疏八曰:“如西方世人,受灌頂法時,取四大海水及境內一切河水,具置寶藥谷等,作境內地圖,令此童子踞師子座,以種種珍寶莊嚴,所統眷屬,隨其大小,列次陪奉。韋陀梵志師,坐于象寶,以臨其後,持此寶水,以注象牙,令墮其頂上。而後唱令,以告衆人。又歎說古先哲王治人濟代之法,如是隨順行者,當得壽命長遠,本枝繁盛,克紹轉輪之業。若不作如是事者,則當自退其位,殒身絕嗣。如是一一而教誨之。今此法王子灌頂,則不如是。陳列密嚴佛土法界大圖,坐于妙法蓮華自在神通師子之座,以本性清淨智慧慈悲水具含萬德,而灌其心。爾時諸菩薩衆,下至八部衆生,莫不歡喜贊喜而生敬仰。時阿阇梨,以法王遺訓而教訓之:從此以後,當得生如來家,定紹佛位。若不如是對明,則不知正法尊法也。”同十五曰:“譬如世間刹利之種,謂欲紹其繼嗣令王種不斷故,爲其嫡子,而作灌頂。取四大海水,以四寶瓶盛之。種種嚴飾,又嚴飾子身。衆物鹹備,又飾大象,于象背上持瓶。令太子坐于壇中,所統畢集,于象牙上,水令流注太子之頂。灌此水已,本聲叁唱:汝等當知,太子已受位竟。自今以後,所有教敕,皆當奉行。今如來法王,亦複如是。爲令佛種不斷故,以甘露法水,而灌佛子之頂,令佛種永不斷故,爲順世法故。有此方便印持之法,從此以後,一切聖衆,鹹所敬仰。亦知此人畢竟不退于無上菩提,定紹法王之位。諸有所作,真言身印,瑜伽等業,皆不敢違越也。”此就行人之初位而釋之。秘藏記末曰:“灌頂義,灌者諸佛大悲,灌頂者上之義。菩薩初地乃至等覺,究竟遷佛果時,諸佛以大悲水灌頂,即自行圓滿,得證佛果,是頂義也。”此就後位而釋之。表製集一曰:“灌謂灌持,明諸佛護念,頂謂頭頂,表大行尊高。”秘藏記鈔七曰:“以水灌頂,是五種中甘露灌頂也。自余四種無灑水義,雖無灑水名灌頂,其故灌者大悲護念義。頂者佛果最頂義,諸佛護念,令至佛頂住。皆名灌頂也。”
密教有灌頂法,灌者大悲護念義,頂者佛果最上義,謂諸佛以大悲水灌頂,能使功德圓滿之意,有種種不同的方法。 - 陳義孝編
灌頂分金剛界爲五部,胎藏爲叁部。五部者事業灌頂、秘印灌頂、心授灌頂、光明灌頂、甘露灌頂也。叁部者,事業灌頂、秘印灌頂、心授灌頂也。
一、事業灌頂 即具支灌頂、傳法灌頂,即阿阇黎爲弟子建立灌頂曼荼羅,緣壇之支分,悉備行廣大之供養,而授與灌頂也。因此須視弟子之資力豐富者而行之,故又名具支灌頂,又即傳法之灌頂也。此又分叁:
一、結緣灌頂 密教非器不傳,此爲結緣,不擇是器非器,乃至強迫入曼荼羅,使投華而結佛因緣之作法,以其華所附著之尊,爲結緣之佛菩薩等。
二、學法灌頂 又名受明灌頂,阿阇黎爲深信密教之弟子,特建曼荼羅,引入使投華,授與其所得本尊之叁密,而使修學修行之作法也。
叁、傳法灌頂 阿阇黎鑒知其弟子,于叁密之法門,修學修行,堪紹師位,特建曼荼羅,引入使投華,而授以阿阇黎之職位,令法久住,佛種不斷之作法也。
此中結緣學法,通于道俗,傳法限于僧人。
二、秘印灌頂 又名手印灌頂,又即許可灌頂。弟子雖信心堅固,深信樂真言行,而資力乏,不能具辦緣壇之支分,使備少供養,而授與本尊之秘印,以行灌頂之法。
叁、心授灌頂 又謂以心灌頂、秘密灌頂、心想灌頂、瑜只灌頂,師資皆叁昧耶成就之人所作之法也。故于弟子之淨菩提心上,建立曼荼羅,而行灌頂。此之灌頂,無需心外之曼荼羅也,不擇時方而行之。
四、光明灌頂 諸佛菩薩放光明以加持行者是也。
五、甘露灌頂 以部主之真言,加持香水而灌灑是也。 - 明·楊卓
(修法)頂上灌五瓶誓水之聖式也,或爲結緣,或爲傳密法,而行之。是洗除罪惡注入功德之意也。見灌頂條。
一種在吾人頂上灌下五瓶誓水的儀式,亦即與衆結緣或傳密法時所實行的儀式。灌頂是洗掉罪惡注入功德的意思。 - 陳義孝編
(一)爲密教金剛界五部中寶部之別名。寶部即功德之寶,系授福德予一切衆生之內證,以是衆生升于覺王之位,取授予灌頂之義,故稱寶部爲灌頂部。
(二)有關傳法灌頂、結緣灌頂,及叁昧耶戒之聖教,統稱灌頂部。
(叁)謂密教之經典。密教行灌頂儀式,傳授經典奧義,故泛稱其經典爲灌頂部。釋氏稽古略卷叁(大四九·八二二下):“于灌頂部中,誦出一品,名楞嚴經。”
(術語)謂密教之經典,以行灌頂之式傳授其奧義故也。稽古略叁曰:“于灌頂部,誦出一品,名楞嚴經。”
又作觀頂幡。略稱灌頂。幡具有灌頂之功德,故稱灌頂幡。或謂高懸其幡而使其端觸人之頭頂,類于灌頂,故附以灌頂之名。起于印度轉輪聖王太子灌頂即位時,以幢幡莊嚴其儀式,佛教仿此作爲法具。古代多以銅板镂刻作之。舊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品(大九·五七二中):“譬如轉輪聖王太子成就王相,轉輪聖王令子在白象寶閻浮檀金座,取四大海水,上張羅幔,種種莊嚴幢幡妓樂,執金鍾香水灌子頂上,即名爲灌頂大王。”又秘藏記載,諸佛之大悲是灌之義,世人皆以幡號灌頂,是以幡之功德,先爲輪王,後終成佛,以致佛果,稱爲灌頂,是故以果名因。
(物名)幡具灌頂之功德,故名灌頂,又高懸其幡而使其端觸人之頂,類于灌頂,故附以灌頂之名。秘藏記末曰:“世人皆以幡號灌頂,是以幡功德,先爲輪王,後終成佛。以致佛果,名爲灌頂,是故知以果名因也。”
(物名)真言宗之說,謂旛具無量之佛德,以頂觸之。則先受輪王之灌頂,終受佛位之灌頂。故因中說果,名旛爲灌頂雲。此名爲菩薩形旛。秘藏記末曰:“世人皆以旛號灌頂,是以旛功德先爲輪王,終成佛以致佛,果名爲灌頂,是故知以果名因也。”參照灌頂條。
梵名Maha^bhis!eka -mantra 。凡十二卷。全稱大灌頂神咒經。又作大灌頂經。東晉帛屍梨蜜多羅譯。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冊。本經由灌頂叁歸五戒帶佩護身咒經乃至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等十二部小經所成,此十二經各就其功德而有“佛說灌頂”四字,故稱灌頂經。其中,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與達摩笈多所譯之藥師如來本願經、玄奘所譯之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爲同本異譯。本經被疑爲我國梁代以前所作之僞經。[佛名經卷一、出叁藏記集卷五疑經僞撰雜錄、大唐內典錄卷叁、開元釋教錄卷叁、卷十九]
(經名)佛說灌頂經,十二卷,東晉帛屍梨蜜多譯。自叁歸五戒經至生死得度經集十二部之經者。十二經一一有佛說灌頂之四字,故名灌頂經。此就其功德而言,非灑水灌頂之義。
即密教修灌頂法之壇場。又稱密壇。灌頂需要叁昧耶戒壇、大壇、正覺壇、祖師壇、護摩壇等。由于在正覺壇舉行灌五智瓶水于受者頭頂之儀式,故有時特稱之爲灌頂壇。又灌頂壇授予弟子之道具,在灌頂前先授楊枝、金剛線二種,灌頂後複授予金錍、明鏡、寶輪、法螺等四種法物。[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四]
(物名)又名密壇。行灌頂聖式之壇場,梵謂之曼陀羅。壇者非唯築土之謂,且謂隨于其法布列諸尊以作圓滿之都會也。因此曼陀羅亦譯爲輪圓具足。此法由金剛智始。宋高僧傳一(金剛智傳)曰:“開元已未歲,達于廣府,敕迎就慈恩寺,尋移薦福寺,所住之刹,必建大曼拏羅灌頂道場,度于四衆。”
即「完成登基儀式的國王」,《中阿含六十一經》作「頂生王」,《增壹阿含二四品四經》作「大王」,《相應部二二相應九六經》作「灌頂剎帝利王」,「灌頂」是「完成戴王冠登基儀式」的意思。(相關詞「剎利灌頂王」) - 莊春江居士編
(術語)十住之一。爲十住位之最頂,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