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爲相之一。又作滅盡、無常。謂有爲諸法于刹那之間壞滅而入于過去之相。又爲真如叁相之一,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真如寂滅,無分段、變易二種之生死,稱爲滅相。法華經卷叁藥草喻品(大九·一九中):“如來說法,一相一味,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此外,有情之死,亦稱爲滅。據成實論卷七不相應行品之說,于有情之一期相續上,認其生、住、異、滅之別,其死曰滅。[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大毗婆沙論卷叁十八、入阿毗達磨論卷下]
(術語)有爲四相之一。謂有爲法有現法滅而入于過去之相也。又真如叁相之一。真如寂滅,無二種之生死,謂爲滅相。法華經化城喻品曰:“如來說法,一相一味。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
雜集論八卷十七頁雲:何故名滅相?煩惱離系故。謂流轉因煩惱離系故,名滅。
二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一頁雲:無常者:謂功能損已;令現在法、入過去因。謂有別法、名爲滅相。令從現在、墮過去世。此若無者;法應不滅。或虛空等、亦有滅義。 - 朱芾煌
集論四卷叁頁雲:何等壞滅相?謂諸行生已卽滅,暫有還無故。 - 朱芾煌
即涅槃之相。以涅槃遠離一切諸法之相,故稱爲寂滅相。大智度論卷八十七(大二五·六六八中):“涅槃即是寂滅相。”又遠離一切差別之相,稱爲寂滅無二。[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圓覺經](參閱“涅槃”4149)
(術語)涅槃之相離一切之相,謂之寂滅相。法華經方便品曰:“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智度論八十七曰:“涅槃即是寂滅相。”
涅槃的境界不著一切之相,故雲寂滅相。智度論說:“涅槃即是寂滅相。” - 陳義孝編
涅槃的境界不著一切之相,故雲寂滅相。智度論說:“涅槃即是寂滅相”。
- 梵心居士編
指令“滅相”寂滅之法。與生生、住住、異異等叁相並爲“四有爲相”之隨相、小相,爲四有爲相中“滅相”之相對用語。四有爲相又稱四相,即生、住、異、滅等四相,乃一切有爲法所具有之四相。然因此四相之自體亦爲有爲法,故須另有令其生、住、異、滅之法,此即生生、住住、異異、滅滅等四者,稱爲隨相、小相;其相對之生、住、異、滅等四相則稱爲本相、大相。(參閱“四相”1732)
谛觀世間之相無他,唯是生滅、滅生、滅生、生滅而已,是爲生滅相。 - 明·楊卓
指十真如中之無染淨真如。謂真如之體離一切染淨,不隨諸緣而有所起動變易,故以寂滅相稱之。
(術語)真如之體離一切之妄染,謂之寂滅相。是十真如之無染真如也。
真如的本體清靜而無妄染,故雲寂滅相。 - 陳義孝編
真如的本體清淨而無妄染,故雲寂滅相。
- 梵心居士編
全稱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謂諸法原本之體性,乃言語所不能盡,亦非思慮分別所能知。蓋諸法之體性本來清淨寂滅而常住不變,一切生死煩惱等差別相原本不存,皆系現象界上此消彼長、互爲因緣而現起之事相,衆生觀之,妄執爲實;然究其本來,既無自(主)性,亦非真實,清淨寂滅,非任何思慮所能分別、言诠所可了盡者。[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卷叁藥草喻品]
(術語)諸法之實相,爲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謂之寂滅。法華經方便品曰:“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又曰:“諸法從本來,常示寂滅相。”
諸法的實相,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以叫做寂滅相。 - 陳義孝編
諸法的一切實相,爲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以叫做寂滅。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