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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论四卷九页云:何等境界故?谓一切烦恼、还用一切烦恼为所缘境;及缘诸烦恼事。又欲界烦恼、除无明见疑,余不能缘上地为境。上地诸烦恼、不能缘下地为境。已离彼地欲故。又缘灭道谛诸烦恼、不能亲缘灭道为境。唯由依彼,妄起分别,说为所缘。又烦恼有二种。谓缘无事、及缘有事。缘无事者:谓见及见相应法。所余烦恼、名缘有事。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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