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a^hri^kya 或 ahri^。指做壞事不感羞恥。與“慚”對稱。心所之名。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俱舍宗大不善地法之一,唯識宗隨煩惱之一。即對諸功德不崇敬,又對有德之師長忌難不服;或對己過無羞恥心。此法爲欲界所系,其性不善,爲見、修所斷。又與一切之不善心相應而現起,故與無愧共攝于大不善地法。[俱舍論卷四、成唯識論卷六](參閱“慚愧”5810)
(術語)梵語曰阿纥裏Ahr&imacron;kat&amacron;,言作惡自心無恥也。唯識論六曰:“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爲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俱舍論四曰:“于所造罪自觀無恥,名曰無慚,觀他無恥說名無愧。”
沒有慚愧羞恥的心。 - 陳義孝編
瑜伽八十九卷七頁雲:于所作罪,望已不羞;故名無慚。
二解 顯揚一卷八頁雲:無慚者:謂于自及法二種增上,不恥過惡爲體。能障慚爲業。乃至增長無慚爲業。如經說:不慚所慚,無慚生起惡不善法。乃至廣說。
叁解 成唯識論六卷十七頁雲:雲何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爲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謂于自法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
四解 集論一卷九頁雲:何等無慚?謂貪瞋癡分,于諸過惡,不自羞爲體;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爲業。
五解 五蘊論五頁雲:雲何無慚?謂于所作罪,不自羞恥爲性。
六解 廣五蘊論十一頁雲:雲何無慚?謂所作罪,不自羞恥爲性。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爲業。
七解 法蘊足論八卷八頁雲:雲何無慚?謂無慚,無所慚,無別慚,無羞,無所羞,無別羞,無敬,無敬性,無自在,無自在性,于自在者無怖畏轉,總名無慚。
八解 大毗婆沙論叁十四卷十五頁雲:雲何無慚?答:諸無慚,無所慚,無異慚,無羞,無所羞,無異羞,無敬,無敬性,無自在,無自在性,于自在者無怖畏轉,是謂無慚。如彼廣釋。
九解 集異門論一卷十一頁雲:無慚雲何?答:如世尊說:有無慚者,于可慚法而不生慚。可慚法者:謂諸惡不善法,順雜染,順後有,有熾然苦異熟,順當來生老死。彼于如是惡不善法生時,無慚,無所慚,無別慚,無羞,無所羞,無別羞,無崇敬,無所崇敬,無隨屬,無所隨屬,于自在者無怖畏轉,是謂無慚。
十解 發智論二卷七頁雲:雲何無慚?答:諸無慚,無所慚,無異慚,無羞,無所羞,無異羞,無敬,無敬性,無自在,無自在性,于自在者無怖畏轉,是謂無慚。
十一解 界身足論上五頁雲:無慚雲何?謂無慚,無所慚,無別慚,無羞,無所羞,無別羞,無敬,無所敬,無別敬,無自在,無所自在,無別自在,無所畏憚,自在而轉,是名無慚。 - 朱芾煌
沒有慚愧羞恥的心。
- 梵心居士編
爲古代印度外道之一。此外道計執一切衆生之罪福皆爲大自在天所作,非人之業報所招感。自在天喜,則衆生安樂;自在天嗔,則衆生苦惱。人間之罪福,歸于大自在天之主宰,人不必爲己之行業負責,犯罪而不生慚愧,不墮惡道,猶如虛空不受塵水;生慚愧心,反而墮于惡趣,猶如大水之潤濕于地。[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九]
(流派)此外道計一切罪福皆是大自在天作爲,非人間之所關知,自在天喜,則衆生安樂,嗔則衆生苦。人間之罪福,一系于大自在天之意,使全責任負于大自在天,犯罪而不慚愧,則不墮于惡道。慚愧,則卻墮于地獄雲。
瑜伽六十二卷一頁雲:雲何無慚無愧?謂觀于自,或複觀他,無所羞恥,故思毀犯。犯已不能如法出離;好爲種種鬥詞違诤。
二解 瑜伽六十四卷十七頁雲:複次由五種相,當知建立無慚無愧。一、于染汙現行,無有羞恥。二、于善不現行,無有羞恥。叁、于舍法受,無有羞恥。四、親近惡友,無有羞恥。五、于所作不能成辦,無有羞恥。當知與此五相相違,五種妙相,建立慚愧。 - 朱芾煌
此爲心所有法中的中隨煩惱心所之一。無慚是慚之反,即沒有羞惡之心,不顧本身人格尊嚴,拒絕賢人的教誨,不接受世間出世間善法。《成唯識論》曰:“雲何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爲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謂于自法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
俱舍論四卷十頁雲:論曰:此中無慚無愧別者,于諸功德、及有德者,無敬無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說名無慚。卽是恭敬所敵對法,爲諸善士所诃厭法,說名爲罪。于此罪中,不見怖畏;說名無愧。有余師說:于所造罪,自觀無恥;名曰無慚。觀他無恥,說名無愧。若爾;此二所觀不同,雲何俱起?不說此二、一時俱起,別觀自他。然有無恥、觀自時勝,說名無慚。複有無恥、觀他時增,說爲無愧。慚愧差別,翻此應知。謂翻初釋,有敬有崇,有所忌難,有所隨屬;說名爲慚。于罪見怖,說名爲愧。翻第二釋,于所造罪,自觀有恥;說名爲慚。觀他有恥,說名爲愧。
二解 大毗婆沙論叁十四卷十七頁雲:無慚、無愧、有何差別?答:于自在者無怖畏轉、是無慚。于諸罪中,不見怖畏,是無愧。如是差別。問:何故複作此論?答:阿毗達磨、說此二法,展轉相應,其相相似;今欲分別無慚無愧性相差別,故作此論。謂于自在者無怖畏轉是無慚,于諸罪中不見怖畏是無愧。複次不恭敬、是無慚;不怖畏、是無愧。複次不厭賤煩惱、是無慚;不厭賤惡行、是無愧。複次作惡不自顧,是無慚;作惡不顧他,是無愧。複次作惡不自羞,是無慚;作惡不恥他,是無愧。複次作惡不羞恥,是無慚;作惡而傲逸,是無愧。複次獨一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對他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複次若對少人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衆人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複次若對惡趣有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善趣有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複次若對愚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智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複次若對卑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尊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複次若對在家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出家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複次若對非親教軌範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親教軌範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複次若作惡時不羞天者,是無慚;若作惡時不恥人者,是無愧。複次于諸惡因不能诃毀,是無慚;于諸惡果不能厭怖,是無愧。複次貪等流,是無慚;癡等流,是無愧。是謂無慚無愧差別。 - 朱芾煌
成唯識論六卷十七頁雲:不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爲體。若執不恥爲二別相;則應此二、體無差別。由斯二法、應不俱生。非受想等有此義故。若待自他、立二別者;應非實有。便違聖教。若許此二、實而別起;複違論說俱遍惡心。不善心時,隨緣何境,皆有輕拒善,及崇重惡義。故此二法、俱遍惡心。所緣不異,無別起失。然諸聖教、說不顧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間、名他。或卽此中拒善崇惡,于己益損,名自他故。而論說爲貪等分者;是彼等流。非卽彼性。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