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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毗婆沙論四十八卷六頁雲:如契經說:如是四取、無明爲因,無明爲集,是無明類,從無明生。問:余經皆說愛爲取緣;此經何故作如是說?答:依近因故,說愛爲取緣。依遠因故,說無明爲取因等。如近因、遠因,在此、在彼,現前、不現前,此衆同分、余衆同分,應知亦爾。複次依同類因故,說愛爲取緣。依同類遍行因故,說無明爲取因等。複次爲破外道虛妄僻執故,說無明爲取因等。謂諸外道、雖舍居家、無取無積、勤修苦行;而由無智、著諸見趣,墮險惡道、無有出期。故說無明爲取因等。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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