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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詞典在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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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漏 得無漏 漏無漏 無漏道 無漏定 無漏斷 無漏法 無漏根 無漏果 無漏慧 無漏見 無漏界 無漏樂 無漏路 無漏色 無漏善 無漏通 無漏因 無漏緣 無漏智 無漏種 本淨無漏 皆空無漏 叁無漏根 叁無漏學 聖無漏樂 無漏法性 無漏非受 無漏後身 無漏九地 無漏律儀 無漏屍羅 無漏實相 無漏無受 無漏種子 有漏無漏 有爲無漏 真無漏智 漏無漏叁業 無漏不立食 無漏心解脫 無漏最後身 有漏無漏法 二空無漏種子 二種無漏因果 法空無漏種子 菩薩叁無漏根 叁乘無漏種子 生空無漏種子 實相無漏大海 無漏道有二種 無漏靜慮等定 無漏諸法差別 有漏無漏種子 無漏法不立識住 無漏見及無漏慧 無漏律儀所攝業 無漏識不立識界 緣有漏無漏煩惱 非我行相漏無漏別 十八界通有漏無漏 四智心品唯無漏攝 無漏界中有叁種樂 無漏律儀由叁緣舍 無漏思惟相應心法 無漏無爲無漏有爲 無漏心等亦有相分 五事有漏無漏分別 有漏行多非無漏行 佛身無漏與佛身有漏 十八界有漏無漏分別 意知叁界法及無漏法 二十二根有漏無漏分別 見道唯無漏修道通二種 無記及無漏業不感異熟 有漏無漏等業各得幾果 六到彼岸與叁無漏學相攝 叁十七覺分有漏無漏分別 無記法及無漏法無異熟果 無漏見與無漏智雜不雜相 無漏〔《神僧傳》卷第八〕 無漏律儀及斷律儀四句分別 五事叁無漏學及彼眷屬分別 淨土非有非無非有漏非無漏等 身土皆通有漏識變及無漏識變 諸無漏業非皆能盡前叁異熟業 九十八隨眠中緣有漏緣無漏分別 別解脫律儀與靜慮無漏二種律儀差別 四智心品一向是善一向無漏道谛所攝 明馭(隋京師無漏寺)[《續高僧傳》卷二十六] 無漏(唐朔方靈武下院)[《宋高僧傳》卷第二十一]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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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詞典 【1】無漏

  梵語tri^n!y  ana^sravendriya^ni。指叁種不染汙、不起煩惱之無漏根。屬二十二根之後叁根。略稱叁根。此叁無漏根系以意、樂、喜、舍、信、勤、念、定、慧等九根爲體而立,以其有增上之力用,能産生無漏清淨之聖法,故稱爲根。即:(一)未知當知根(梵ana^jn~a^ta^jn~a^sya^mi^ndriya  ),又作未知欲知根。屬見道位,此位之人無始以來未曾聞四谛真理,欲知彼真如谛理,遂修習地前方便之解行,故稱未知欲知根。(二)已知根(梵a^jn~endriya  ),又作知根。屬修道位,即已知四谛真理,並已斷除迷理之惑,但爲斷除迷事之惑,進而觀四谛之理,清楚了知四谛之境,故稱已知根。(叁)具知根(梵a^jn~a^ta^vi^ndriya  ),又作知已根、無知根。乃具有洞知四谛理之無學位,以其已斷諸煩惱,一切所作具辦,故其九根稱爲具知根。又此位已得盡智、無生智,唯無學果之人有此智。[俱舍論卷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發智論卷十四、順正理論卷九、瑜伽論記卷十六上]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2】無漏

  (術語)二十二根中最後之叁根也。意根,樂根,善根,舍根,及信,勤,念,定,慧之九根依見修無學之叁道而立叁根。一、未知當知根,此九根之在見道者。在于見道,欲知所未曾知之四谛之理而行動者,謂之未知當知。二、已知根,彼九根之在修道者。在于修道,雖已知了四谛之理,而更爲斷所余之煩惱,于彼四谛之境數數了知者,名爲已知。叁、具知根,彼九根之在無學道者,在于無學道,己知爲知了四谛之理,具有其知,故名爲具知。此叁根皆無漏也。舊謂之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俱舍論叁曰:“意樂喜舍信等五根,如是九根在叁道如次建立叁無漏根,謂在見道依意等九立未知當知根,若在修道即依此九立已知根,在無學道亦依此九立具知根。”智度論二十叁曰:“未知欲知根。(中略)知根。(中略)知已根。”

佛學常見辭彙 【3】無漏

  是二十二根中最後的叁根,即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未知當知根是由于其中意、樂、善、舍、及信、勤、念、定、慧九根,在見道位修習,對于四谛理欲知而未曾知,故名未知當知根;已知根是前九根進至修道位斷惑證實,對四谛理已數數了知,故名已知根;具知根是前九根修 - 陳義孝編

法界次第初門 【4】無漏

  一未知欲知根  二知根  叁知已根

次叁解脫門而辯叁無漏根者。解脫既是涅槃之門。若善修叁解脫。必定發真無漏。證有余涅槃。得有余涅槃。自有叁道不同。謂見道修道。無學道也。證叁道時。必發叁根故。次叁解脫而辯之。通名根者。根以住立能生爲義。得此叁法。住立不退。生真智照。故名根也

一未知欲知根  無漏九根和合。信行法行人。于見谛道中。名未知欲知根。所謂九根者。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喜根樂根舍根意根也

二知根  信解見得人。思惟道中。是九根轉名知根。九根如未知欲知根中分別

叁知已根  若至無學道中。是九根轉。名知已根。九亦如未知欲知根中分別也 - 隋·智顗 撰

法相辭典 【5】無漏

瑜伽一百卷二十頁雲:複有叁種一切行相住果者根。一、未知欲知根。是行預流果向者根。二、已知根。是預流果已上,乃至行阿羅漢果向者根。叁、具知根。是住阿羅漢果者根。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二卷十二頁雲:未知當知根、于未見谛而見谛增上。已知根、于已見谛除煩惱過增上。具知根、于已除煩惱過得現法樂住增上。
叁解  俱舍論叁卷六頁雲:意、樂、喜、舍、信等五根,如是九根,在于叁道,如次建立叁無漏根。謂在見道,依意等九,立未知當知根。若在修道,卽依此九,立已知根。在無學道,亦依此九,立具知根。如是叁名,因何而立?謂在見道,有未曾知,當知行轉,故說彼名未知當知。若在修道;無未曾知。但爲斷除余隨眠故;卽于彼境,複數了知。是故說彼,名爲已知。在無學道,知己已知;故名爲知。有此知者,名爲具知。或習此知已成性者,名爲具知。謂得盡智無生智故;如實自知我遍知苦,不複遍知。乃至廣說。 - 朱芾煌

唯識名詞白話辭典 【6】無漏

指叁種不受染汙、不起煩惱的無漏根,屬二十二根的後叁根。此叁無漏根,是以意、樂、喜、舍、信、勤、念、定、慧等九根爲體而立,以其有增上之力用,能産生無漏清淨之聖法,故稱爲根。此叁無漏根爲:一、未知當知根,屬見道位,此位之人無始以來未曾聞四谛真理,欲知彼真如谛理,遂修習地前方便解行,故稱未知欲知根。二、已知根,又作欲知未知根。屬修道位,即已知四谛真理,並已斷除迷理之惑,但爲斷除迷事之惑,進而觀四谛之理,清楚了知四谛之境,故稱已知根。叁、具知根,乃具有洞知四谛理的無學位,以其已斷諸煩惱,一切所作具辦,故其九根稱爲具知根。見《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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