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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論四卷九頁雲:何等境界故?謂一切煩惱、還用一切煩惱爲所緣境;及緣諸煩惱事。又欲界煩惱、除無明見疑,余不能緣上地爲境。上地諸煩惱、不能緣下地爲境。已離彼地欲故。又緣滅道谛諸煩惱、不能親緣滅道爲境。唯由依彼,妄起分別,說爲所緣。又煩惱有二種。謂緣無事、及緣有事。緣無事者:謂見及見相應法。所余煩惱、名緣有事。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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