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毀犯佛所製之戒法也。
觸犯佛所製的戒律。 - 陳義孝編
如五怖罪中說。
二解 俱舍論十八卷十六頁雲:論曰:諸不善色,名爲犯戒。此中性罪,立犯戒名。遮、謂所遮非時食等,雖非性罪;而佛爲護法及有情,別意遮止。受戒者犯,亦名犯戒。 - 朱芾煌
(名數)一害自身。二爲智者所呵。叁惡名流布。四臨終生悔。五死墮惡道。見四分律五十九。
觸犯佛所製的戒律者有五種的罪過,即害自身、爲智者所呵、惡名流布、臨終生悔、死墮惡道。 - 陳義孝編
略稱五衰。(一)據長阿含卷二遊行經、釋氏要覽卷上等載,犯戒者有五種衰耗,即:(一)求財不遂。(二)若有所得,隨即耗損。(叁)衆不愛敬。(四)惡名流布。(五)死入地獄。[般泥洹經卷上、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叁]
(二)又作犯戒五過、破戒五過。略稱五過。據四分律卷五十九載,破戒有下列五種過失,即:(一)自害,(二)爲尊者所呵,(叁)惡名流布,(四)臨終生悔,(五)死墮惡道。(參閱“五過”1171)
(名數)一求財不遂。二設得即耗。叁衆不愛敬。四惡名流布。五死入地獄。見中阿含經。
[出釋氏要覽] 一求財不遂求財不遂者。謂犯戒之人。既違佛製。梵行全虧。所求赀財。皆不遂意也。二設得衰耗設得衰耗者。謂犯戒之人。既缺淨行。縱使苦求。所得赀財。福薄難消。悉皆衰耗也。叁衆不愛敬衆不愛敬者。謂犯戒之人。威儀既缺。細行全無。衆所憎嫌而不愛敬也。四惡名流布謂犯戒之人。惡友常從。善人皆離。既無戒德。惡聲目著。遠近流布也。五死入地獄謂犯戒之人。既無戒行。萬善俱虧。臨命終時。墮無間獄也。 - 明·一如等 撰
觸犯佛所製戒的人會有五種的衰耗,即求財不遂、設得即耗、衆不愛敬、惡名流布、死入地獄。 - 陳義孝編
瑜伽七十卷九頁雲:複次由叁因緣,同梵行者應當和合驅擯犯戒。一、爲護他故,二、彼不堪爲上法器故,叁、彼能令僧、無威德故。 - 朱芾煌
(術語)菩薩十戒之一。菩薩自保淨戒而不犯,爲衆生說妙法而使不犯戒也。
後漢安息國沙門安世高譯
與《佛說目連所問經》同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如叁種精勤中說。 - 朱芾煌
(經名)一卷,後漢安世高譯,與目連所問經同本。
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頁雲:複次由叁種相,應正呵責犯戒聲聞。一曰:汝期鄙劣活命。二曰:汝意樂不清淨。叁曰:汝以活命意樂、行非法行。 - 朱芾煌
瑜伽四十一卷四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諸暴惡犯戒有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爲緣,方便棄舍,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棄舍;由忘念故,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何以故?非諸菩薩于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所,起憐愍心欲作饒益,如于暴惡犯戒有情,于諸苦因而現轉者。無違犯者,謂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或爲將護多有情心;或護僧製;方便棄舍,不作饒益。皆無違犯。 - 朱芾煌
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頁雲:複次犯戒聲聞,當于叁處,安住慚羞。往大師所。一者、深知己犯爲增上處。二者、師事失儀爲增上處。叁者、由事乖則,當以方便調順威儀,往大師所,爲增上處。 - 朱芾煌
瑜伽一百卷四頁雲:如引攝他出罪義利,引攝僧伽擯斥犯戒安樂義利,當知亦爾。而差別者,若因擯斥,其被擯者,不與能擯,命爲障礙;或不因此壞僧居園,亦不因此損壞製多,及不損余同梵行者。如是名爲能引義利。與此相違,應知說名引無義利。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