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mukta^ha^ra, ha^ra 或 keyu^ra。音譯作吉由羅、枳由羅。又作纓絡。由珠玉或花等編綴成之飾物。可挂在頭、頸、胸或手腳等部位。印度一般王公貴人皆佩戴之。又據諸經典所載,在淨土或北俱盧洲,均可見樹上垂有璎珞。法華經普門品(大九·五七中):“解頸衆寶珠璎珞,價值百千兩金,而以與之。”[無量壽經卷下、起世經卷一郁單越洲品、慧琳音義卷七十八]
(物名)梵語枳由羅Key&umacron;ra,編玉而懸于身者。印度邦俗貴人男女皆作之。法華經普門品曰:“解頸衆寶珠璎珞,價直百千兩金而以與之。”同信解品曰:“即脫璎珞細軟上服嚴飾之具,更著粗弊垢膩之衣。”觀無量壽經曰:“諸璎珞中盛蒲桃漿。”玄應音義一曰:“吉由羅應雲枳由邏,此雲璎珞。”
梵語叫做枳由羅,是一種似玉的寶石。 - 陳義孝編
由珠寶串成挂在脖子上的飾物。 - 莊春江居士編
(經名)菩薩本業璎珞經之略名。攝于大乘律部。又菩薩璎珞經之略,攝于方等部。
指雜糅野菜之粥。因野菜之莖蔓牽連,狀如璎珞,故稱璎珞粥。
(飲食)雜糅野菜,加米而造之,菜牽連如璎珞,故名。永覺賢禅師詩曰:“每挑野菜根,和汝璎珞粥。”
羯磨,謂授戒之作法。指璎珞經大衆受學品所明授戒之作法。乃梵網戒宗之相宗,天臺一乘家之所遵循者。
(術語)羯磨者謂授戒之作法。璎珞經大衆受學品所明授戒之作法也。是爲梵網戒宗之相宗,天臺一乘家之所遵由者。
(經名)十四卷,姚秦竺佛念譯,一名現在報經。說種種大乘之法門。璎珞者,取菩薩以十德莊嚴其體之義。
(經名)菩薩本業璎珞經之略名。
(名數)菩薩,以戒等四法莊嚴法身,如世之璎珞莊嚴身也。一、戒璎珞莊嚴法身,以戒律莊嚴法身也。二、叁昧璎珞莊嚴,以禅定莊嚴法身也。叁、智慧璎珞莊嚴,以智慧莊嚴法身也。四陀羅尼璎珞莊嚴,陀羅尼者總持之義,能總持善法,而莊嚴法身也。見大集經一。
[出大方等大集經] 璎珞莊嚴者。謂菩薩以戒等四法莊嚴法身。如世璎珞莊嚴于身也。一戒璎珞莊嚴謂菩薩嚴持禁戒。于諸衆生無有惡害之心。若無惡害之心。一切衆生常所樂見。身口意業悉令清淨。是名戒璎珞莊嚴。二叁昧璎珞莊嚴謂菩薩于諸衆生。運大慈心。質直柔輭。乃至遠離貪嗔癡行。修習一切叁昧。是名叁昧璎珞莊嚴。(梵語叁昧。華言正定。)叁智慧璎珞莊嚴謂菩薩心無疑網。遠離顛倒。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戒定慧聚。清淨無著。觀于世間。猶如夢幻。觀于法界。無有去來。是名智慧 - 明·一如等 撰
一、戒璎珞莊嚴,即以戒律莊嚴法身;二、叁昧璎珞莊嚴,即以禅定莊嚴法身;叁、智慧璎珞莊嚴,即以智慧莊嚴法身;四、陀羅尼璎珞莊嚴,陀羅尼是總持的意思,即能總持善法以莊嚴法身。菩薩將以上四法莊嚴法身,好像世間的璎珞莊嚴人身,故名璎珞莊嚴。 - 陳義孝編
凡二卷。竺佛念譯于姚秦建元十二至十四年(376~378)。又稱菩薩璎珞經、璎珞本業經。或單稱璎珞經、本業經。乃敘說菩薩階位及其叁聚淨戒等之因行。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璎珞本業”乃華嚴系統之用語,故本經與華嚴之教相相合之處甚多。尤以立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無垢地、妙覺等五十二位菩薩行位而有名。
全經分八品:集衆品、賢聖名字品、賢聖學觀品、釋義品、佛母品、因果品、大衆受學品、集散品,以闡述菩薩之階位及修行。在大衆受學品敘說“叁聚淨戒”,以八萬四千法門作攝善法戒;以慈悲喜舍四無量心作攝衆生戒;以十波羅夷作攝律儀戒(此十波羅夷與梵網經之十重戒相同)。本經受梵網經之影響甚深,其叁聚淨戒之內容,均屬大乘戒。特點在于菩薩戒有受法而無舍法,一得永不失;即使犯波羅夷戒,亦不失戒體。並主張戒以心爲體。
考據本經于印度並無史實之根據,于我國,自“法經錄”以來之一般經錄,皆載爲姚秦之譯經家竺佛念所譯,然“出叁藏記集”之譯經部分則無本經之名,而將之列于失譯雜經錄之中;“曆代叁寶紀”載本經除竺佛念譯之外,尚有宋代智嚴所譯。而近代有學者根據譯者之不確定,並經由內容之檢討,主張本經乃我國所撰述。[菩薩戒經義疏卷上、梵網菩薩戒本疏卷一、古今譯經圖紀卷叁、大唐內典錄卷叁、開元釋教錄卷四、卷五、卷十二]
(經名)二卷,姚秦竺佛念譯。說四十二位之名義行業及菩薩戒等。
全一卷。宋代施護譯。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冊。旨在闡明除障法。內容敘述昔時釋尊于喜樂山頂之天宮,爲大梵王及觀世音菩薩宣說勝幡璎珞陀羅尼,謂受持讀誦此陀羅尼,能滅盡五逆重罪,獲得大富貴。本經之異譯本有玄奘譯之勝幢臂印陀羅尼經一卷等。
(經名)一卷,宋施護譯。佛在喜樂山頂之天宮。因大梵王之請,說咒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