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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为,即是生灭。法若生灭,应是有为。与此相违,是无为法。是故知一切法相,应知生灭。生灭之相,所谓四相。前文已说,兹再叙之。 一、生 相续初名生 本无今有生 二、住 住异前后别 相续随转住 三、异 中随转名住 前后别住异 四、灭 灭谓终尽住 相续断名灭 - 明·杨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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